都江堰市目前已经建立了2000多个基地,颁发了1000多个组织机构代码证。而温江区的股份合作社,彭州的“土地银行”都是这一思路之下的阶段性实验产物。
和以往其他地区出现的“土地银行”不同的是,成都地区在“512”地震之后涌现出的“村民议事会”为农户的“市场议价能力”担当了组织基础。
“我们的架构刚刚建立,比较粗糙,但是该有的都有。”王顺富说。
挂在合作社简陋的板房办公室的墙上的规定有这样的表述:本区域土地的存入、贷出情况由理事会决定;由村民直选产生的存地户代表组成村民议事会,每月八号召集会议,就村中诸项事务“一事一议”;从议事会中选举出成员组成监事会,有权监督理事会成员,并行使罢免权。
最重要的是,这个由存地户选举出来的代表组织可就租地定价、农产品定价和外来的业主谈判。
“当然也有权决定土地租还是不租。”王顺富说。
皇城村12祖村民黄家生告诉记者,因为自己土地适合种植药材,土地收益比用240元每亩的价格租种出去要划算得多,因此没有参与“土地银行”。
另外,村民议事会对于合作社的收益也拥有决定权。按照章程,合作社收益分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成员大会讨论后决定收益分配;共同部分,其中业主缴纳的风险金用于合作社生产,公益金用于成员社会公益事业、公积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按照合作社和金银花种植公司签订的土地贷出协议: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土地流转费用为260元每亩每年,每五年递增20元。签订的合同期为30年。
现在,这家合作社所在的皇城村9组拥有的3000亩土地,以这样的价格租出去的已有1000多亩。其中600亩种上了金银花,300余亩速生林以及250亩猕猴桃。
王顺富说,要等这些项目一个周期见了成效之后,根据市场的“信号”再决定其余2000亩土地的流转价格。
“现在的土地存入价格和贷出的价格都太低了,我们还没有赚到什么‘存贷差’,现在连办公经费都欠缺。”王顺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