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的土地市场与中国的整体改革一起进入了而立之年。既是“而立”,也就意味着以往有故事,出发有新起点。细细品味历程,远远眺望未来,才能站在责任与战略的肩膀上对土地市场有更深的解读与诠释。现阶段的土地市场,是指我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目前,法律规范允许进入土地市场的主要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市场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人,以出让、租赁等有偿方式让渡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人形成相关的土地经济关系;第二层次是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再转让,而与其他土地使用权人间形成相关的土地经济关系。
从1978年到今天,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中国的土地市场改革与发展走过了三十年的光辉历程。以阶段性和渐进性为基本特征的中国土地市场化改革,确立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格局,建立了土地市场规范运行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了以土地价格为核心的资源配置机制,为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