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圆明园异地复建辨析价值
[事件回放]
2月18日,浙江一家民营团体宣布:将于年内在横店按照圆明园被毁之前的原比例兴建一座“圆明新园”,规划总投资200亿元人民币。3月9日,有全国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加快推进中华文化标志城建设”,并透露投资“300亿元”的“中华文化标志城”将在山东济宁落成。
[记者点评]
以爱国和民族文化复兴的名义,耗资巨大地仿建假文物,是这两件前后不足一月事件的“异曲同工”,因此引起争议。不去说这类事的荒唐与劳民伤财,也不去说以任何名义对国家重要文物进行复制是违法行为,不去说文化复兴仰仗的是创造力而非模仿力,要说的是,这两件事无论是动机还是结果,还是有其积极意义——文化开始“利好”。其一,以“寒酸”而闻的文化被商家修饰利用,另一方面也证明文化具有富民潜力,原则是合理利用,唾弃不法作为。其二,天花乱坠的造势已经偃旗息鼓,政府的清听和舆论的积极引导应推首位。舆论是民意。老百姓不再盲听盲从,开始拨开虚妄的伪文化,明辨文明的价值,精神追求和审美品位提升,这才是文化复兴民族振兴的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