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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附近连发数起抢劫强奸案 凶犯落网

  商学院附近一个月内发生数起抢劫强奸案

  之前的受害者没报警,两女生从一堆照片中抓凶手他是一个厨子,被判了20年

         A 目标瞄准单身女子

  “我使劲挣扎,后来歹徒就跑了。”女子李美丽(化名)在西站附近上班,2008年5月5日晚11时30分许,她下班后从汽车西站湘浙小商品市场沿着二环线立交桥往北走,行至湖南商学院老校门附近时,突然有一男子从其身后窜出,用右手掐住其脖子。“然后将我拖到路旁绿化带内,按倒在地,一手掐住脖子一手翻钱包,抢到钱后,将我的裤子脱到膝盖处,然后逃跑了。”

  11天后,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当晚11时许,女子李雪(化名)吃完消夜后,独自一人在湖南商学院前的立交桥下行走,一男子突然从身后掐住其脖子。在逼李雪交出随身携带的200元现金后,该男子又威胁其脱掉衣裤,实施了强奸。

  两次作案之后都风平浪静,凶手胆子越来越大,甚至跑到学校校区内,伺机作案。

  B 十张照片中挑出凶手

  2008年6月4日晚,该名凶手躲藏在湖南商学院的人行天桥上,观察作案目标。5日凌晨1时左右,被害人王静(化名)肩挎一个挎包,往学院后山坡行走,凶手立即跟上,在一僻静处,用双手掐住王的脖子,将其拖至旁边的草坪,抢走其随身携带的现金2300元及铂金戒指、铂金项链1根和手机。随后,该男子又逼迫王静将上衣脱掉,然后逃离了现场。

  仅仅隔了三天,凶手再次伸出毒手。2008年6月8日1时左右,他跑到商学院交叉路口的高架桥下蹲点守候。当被害人刘丽(化名)行经此处时,凶手冲上前掐住其脖子,将其拖到旁边的绿化带内,将其奸淫。

  这两起案件发生之后,两名女生没有选择沉默,她们相继报警,警方侦查发现该地附近一单位的大厨洪江东有作案嫌疑,立即将其刑事拘留。“就是他!”受害人从十多张照片中,一眼就认出了“恶狼”洪江东。

  C 终审判刑20年

  检察机关起诉之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一审判决:洪江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和胁迫手段多次拦路抢劫妇女财物,并对妇女实施强奸,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洪江东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其是初犯,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应从轻处罚。2009年1月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根据上诉人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对其定罪量刑,判处适当,维持原判。

  □相关新闻

  东塘地下通道抢劫案判了

  2008年3月2日0时许,被告人贺显东、罗亮、罗治伟窜至长沙市雨花区东塘地下通道,对被害人刘某采取语言威胁、持刀搜身等方式,抢其人民币100元、价值人民币552元的“厦新”牌M360型手机1台、价值人民币108元的1台“达”牌B626型MP4。

  3月3日0时许,贺某3人窜至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一垃圾站前,对被害人采取持刀搜身等方式,抢得被害人刘柱等三人的手机。

  今年1月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作案的3人分别被判3至6年的有期徒刑。

编辑:姜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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