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敢为人先”,才能创新奋斗!从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放眼看世界的魏源,到第一次提出要把人才送到国外培养的曾国藩;从首发出使欧洲先声,提出学习西方政治制度的郭嵩焘,到第一个疾呼“冲决一切罗网”,“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谭嗣同……在湖南这片充满血性活力的红色沃土上,古往今来,最不缺乏的就是创新创造的精神与勇气,大胆地寻求思想突围与崛起的力量,抒写了一幅幅精彩的时代画卷。
当我们把镜头推近到当前的湖南新政,我们再一次震撼于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力量,再一次震撼于这种创新力量所焕发出的强大新政生产力。透视新一届湖南决策层力主推行的湖南新政,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最显著的核心要素,那就是始终谋求以政策措施的务实创新来实现科学发展的宏伟跨越。湖南这一打破原有传统固化刚性的思维范式,革故鼎新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彰显大开放大发展的战略举措,成为现代地方治理的创新组合与实践样板,堪称当前我国攻克破解“科学跨越发展”、“两型社会”综合改革、“中部崛起”等重大历史性课题的“发展力作”,值得每一个观察家深入解读。
“人才新政”:湖南实现中部突围的首要推力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湖南人才新政撬开了谋求中部崛起的总阀门:一是规模引进五湖四海人才。涉及范围达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上海和四川等六省(市);涉及人数多达100余位县处级官员和市厅级官员。这对于处于中部的湖南来说还是首次,在全国也不多见。二是不拘一格用人才。以“三个不吃亏”的用人标准为统领,选拔、晋升、挂职、平调等多形式,“内升外遣”、“高职低挂”、“能者上行”等多途径,使“12名博士后先后来湘”、“外省干部空降湖南”、“湖南干部外挂桂浙粤沪”、“县乡干部直升省厅”、“11名厅官下挂县委书记”等用人新举开启了湖南人才新格局,全面激活了干部人才的一池春水。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湖南的做法无疑是对我国干部交流模式的大胆创新和尝试,具有极大的标本意义和示范作用。
毋庸置疑,一个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有赖于地方治理的综合创新,资本、技术、信息、观念、管理等要素创新成为急切呼唤。特别是对于已经走过30年改革开放的地方治理而言,革除机制弊端,打破僵化思维,释放改革能量,首先推动发展观念上的大解放、大创新显得尤为重要。湖南将沿海发达地区的干部选调过来,其实质就是以前瞻的眼光让先进的思想观念、大开放意识在内地辐射放大,形成一种理念带动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同时,借助选调干部的牵线搭桥,促使沿海地区的资本冲动与内地潜在的广阔市场有机“嫁接”,从而真正实现互惠互利的多赢格局。
所以,湖南推行“人才新政”,致力盘活人才第一资源,特别是坚持“三个不吃亏”的用人法则,既全面彰显了湖南省委的核心决策取向,又有效催生了一个风清气正的施政环境,让具有决定作用的人才资源激起“海潮效应”,是创造性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必将成为湖南经济“弯道超车”的引擎力量。
“法治新政”:湖南推动科学跨越的制度保障
以法治新政为经济护航是湖南近年来的又一力作。当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缓作为一直成为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桎梏政府执行力的一个“死穴”,直接妨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根本利益。2008年4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坚定的除弊决心应运而生,宣示着湖南朝着有限、服务、高效、透明、责任的法治型政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这部由我国顶尖法学专家担纲组织制定的法规,既是我国首部专门对行政程序进行系统规定的地方性立法,还代表着当代中国地方性行政立法的最高水平,开启了中国统一行政程序立法的破冰之旅,拉开了中国统一行政程序立法进程的序幕,必将因其重大的里程碑意义而载入中国法制建设的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