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宁愿少一个GDP不要多一个COD
7日,刘力伟带领的督察组到达岳阳。岳阳在省政府下达的第一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57个项目的基础上,新增限期治理企业93家、畜禽养殖场144家,整治项目总计达到294个,超过省里下达的任务4倍多,已经完成第一批整治任务。
2006年11月,黄兰香出任岳阳代市长,刚一到任,就发生了岳阳新墙河砷污染事件,这给黄兰香以深刻的印象。决不能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粗放式发展,岳阳市政府在全市经济发展中提出:“宁愿少一个GDP,也不要多一个COD。”
岳阳县富藏矾矿,埋藏浅,一些乡镇土法炼矾,给当地水源、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山头寸草不生,农田荒废。岳阳市政府采取铁腕关闭了境内所有矾矿冶炼厂,并且现在还在组织巡逻队,禁止不法人员上山开采矿石。有企业受前期国际市场矾价高企的诱惑,以采用国际最先进的炼矾技术,解决了炼矾污染的问题,向岳阳市政府提出开采的愿望。
黄兰香向省环保局咨询,得知以目前的技术是不能完全解决炼矾的污染问题。她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了严格指令:凡是要上炼矾项目,必须要市长的签字。
“再不能为了眼前的几个钱,搞破坏环境的蠢事。”黄兰香说。
岳阳是刘力伟带队督察的最后一站,在结束这次督察时,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他评价说,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省政府确定的今年的目标基本实现。但真正难度大的是明年和后年,尤其是明年,湘江一些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和底泥要恢复到原有水平,比关闭一些企业难度更大。他表示,对三年以后,彻底解决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的问题,使湘江流域的水能够作为饮用水的水源这一目标充满信心。
调查报告总结
湘江流域水污染存在4大问题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邹学明在综合两个督察组的督察情况后,向省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对湘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的调查》的书面报告。这份《调查》总结了湘江流域水污染4个方面的主要表现。
一、湘江流域点源污染的治理有所成效,但面源污染的问题没有得到控制。湘江流域经过这段时间的治理,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好转,重金属的污染的确减少了,但湘江流域总体水质仍未好转,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对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影响很大。湘江流域的城市和企业是全省排污大户,省建设厅、环保局的调研结果表明,2007年我省还有超过40%的设市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6个百分点,排名第26位。特别是湘江流域还没有一个县城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都是直接排放,部分已建成投入运行的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也不配套,运行负荷率低,导致今年上半年全省COD排放量居高不下,与去年同期持平,削减比例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三位。由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弱,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难以得到根本好转,也难以为全省的化学需氧量削减腾出有效空间。
三、缺乏强有力的协调管理机制和执法手段,难以对湘江流域水环境进行有效保护。我省虽然十年前就出台了《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但这一条例主要针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各地方政府虽然都有治污责任,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流域管理机构,导致流域各行政区的污染责任不清、互相推诿。同时,国家对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罚,是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计算罚款,但很多情况下江河受严重污染,直接经济损失往往由于缺乏具体的鉴定标准而无法计算,造成损失大而处罚小。加之现行法律法规对水环境违法行为设置的处罚过轻,无责任追究,缺乏量罚标准,起不到抑制环境违法的作用。如不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缺乏相应的法律责任来制裁。
四、对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投入不够,无法形成合力。相关法律、法规都规定加大水环境保护等的投入、增强研发能力,但缺乏保障措施。由于对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科技项目的经费投入较少,基础数据缺乏,污染防治技术储备严重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没有形成稳定的流域水污染防治投入机制。许多地方和企业没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环保欠账太多,难以适应解决复杂流域环境问题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