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道德经》思想
老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他写的《道德经》不仅包含着宏奥的哲理,而且蕴藏着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体科学、思维科学、系统科学等诸方面的基本素材。
从整体上看,《道德经》具有抽象性和思辨性,应是一部哲学著作,它体现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各个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指导有普遍的意义。
老子哲学中最基本的概念是“道”。“道”是对世界上的事物的一种高度的抽象和概括。“道”的概念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物质的概念是一样的或者说是近似的。“道”在《道德经》中出现了70多次,在不同的地方出现表示不同的含义。概括起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道是对物质性的客观存在的反映,说明了世界的本源,否定了神的存在。他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25章)又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21章)其二,道是有规律地永恒运动的。它“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25章)其三,道是可以认识,但对它的认识永远不会尽头。它说:“道可道,非常道”。(1章)第一个“道”是名词。第二个“道”是动词,是对道的认识和说明之意。这种对道的认识和说明不是永恒的,而只具有相对性真理。其四,道是指人类生活的准则和规范。它说:“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46章)以上这些说的是老子本体论的思想。说到道就要联系到德。道体现到物质世界的具体事物上,作用于社会人生,便可称为“德”。德是道的作用和显现。道和德的作用是合二为一的。
在辩证法方面,他比较系统地揭示出事物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关系。他指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对立统一现象,如前后、高低、多少、远近、长短、轻重、黑白、厚薄、寒热、美丑、有无、生死、吉凶、兴废、荣辱、刚柔、贫富、正反、雌雄、母子、愚智、贵贱、善恶、强弱等等。他不仅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而且还揭示了对立双方相互转化的规律。他说:“反者道之动”。(40章)又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58章)又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22章)还说:“柔弱胜刚强”(36章)。老子对事物的发展由量变到质变的现象也有所观察和认识。他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64章)又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63章)还说:“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64章)同时老子还观察到了事物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时的事物同前一阶段相比在表现上,有许多相似,但实质是提高和发展了。他说:“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類,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41章)又说:“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45章)这实际上是猜测到了事物波浪式发生,螺旋式上升的问题。在认识论方面,老子坚持的是直觉主义的认识论。所谓直觉主义认识,就是靠内心的体验和领悟,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不同。老子的直觉主义认识论有以下特征。其一是建立在感性经验基础上。从《道德经》中可看出他有大量的感性经验的描述,积累了大量感性经验,他对“道”的直觉认识就是在大量感性经验积累的基础上认识的。如果离开了感性经验,就不可能提炼出“道”这个范畴。其二,老子的直觉认识具有明显理性特征,是在逻辑思维指引下进行的。老子运用逻辑思维方式在书中有许多表现,对许多现象的认识运用的是形式逻辑归纳法。从许多存在的事物和现象中得出普遍性的结论,这样就必须超越感性经验认识,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老子的直觉是在感性基础上的理性直觉。老子的直觉认识是由具体(感性)到抽象(理性),又是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即两个相反方向的矛盾运动的统一过程。其三,老子是怀疑论者,但不是不可知论。从他的书中可看出他对许多问题都是怀疑的。但他又认为世界是可认识的,他认为宇宙(道)就是可以认识的。他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52章)。当然老子的直觉认识中有神秘主义的成份。老子《道德经》确是一部深邃的哲学著作,但因受历史的局限性,他对有些东西也没说清楚,有些东西说得有片面性,有些东西说得具消极性。
老子对道家、道教文化产生的影响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中华民族的思维活动延展到春秋时期,萌生了“道”的新思维,这种思维的倡导者是老子。老子认为,道是万物之宗,一切事物都是由“道”产生的,“道”便是万物的总规律。“道法自然”是老子思想的一个核心命题。
据古代史料记载,老子没有开门授徒。老子的弟子属于老子后学,传老子学者为尹喜,传尹喜之学者是列御寇。战国初期,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思想,其最高的哲学范畴也是“道”。
战国时期齐桓公田午时,统治者在国都临淄西门(即稷门)外设立学术人文中心稷下学宫,在这里出现了黄老学说。黄老之学的思想特点是“因道全法”。不过在“道”法互补的黄老体系中,“道”居根干和基础地位,它是“本”,而“法”则是在“道”之基础上产生的枝叶,它是“末”。正因为这样,稷下黄老学说是以老庄自然哲学为根柢的政治哲学。这套政治哲学的核心是“君人南面之术”。“术”或政治权谋在老子思想中已有相当的流露和表现,而到稷下黄老学者,“术”的思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使黄老之学有了强烈的功利性。这样的政治权谋很适应田齐统治者在思想上和实际上的需要,因而黄老之术在齐国得到了大的发展。战国末年,稷下黄老学者写了一本书叫《黄老帛书》,这部书集先秦黄老之学之大成,以老庄思想为主干,兼采儒、墨、名、法诸家之长,对战国末年的政治、文化、学术发生了重大影响。
秦征服六国以后,推行严酷的法治,使儒、墨、道诸家之说暂时进入低潮。随着秦二世的灭亡,汉初黄老之学以更大规模得以复兴。据现存所能看到的文献,汉初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第一次提出“道家”名称。他说的道家是以黄老清静无为思想为基础,吸收儒、墨、阴阳、名、法各家思想的长处而创立的学派。在西汉初年黄老之学兴盛于宫廷上下。东汉时期,严君平《老子指归》开始有了以老庄为道家的倾向。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新道家即玄学。玄学是以老庄思想为骨架的一种哲学思潮。清谈是玄学的表现形式。在魏晋之际,清谈成为名士间辨明哲理,交流思想的主要途径。清谈不是空谈,它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宇宙观、历史政治、伦理道德等,以辨析其中的哲理为目的。清谈所依据的思想资料主要来自《老子》、《庄子》、《周易》三部书。这三部书谓之“三玄”。魏晋玄学与先秦老庄思想有直接渊源关系,是老庄思想在新的条件下的复活,所谓玄学的“玄”字来自老子说的“众妙之门,玄之又玄”。魏晋以后,学术界以老庄为道家的分类法得到承认。后来道家又借助道教而发展深化。道教是道家的重要分支,是道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是道家的一种变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