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一家专门营销油漆的公司老板则说,他从没接到过雇工的“休假申请”。公司的员工都是干一天给一天工资,实在想休也可以,但是休一天扣一天工资。
“周末休息都不给工资,其它时间休假还想带薪?老板肯定不答应。”可以听出石家庄市一家私营医院的员工的话中多少有些抱怨。
在一家外贸公司就职的许先生也说,2008年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业务量缩减,去年11月底时已有两人被裁掉,在人心惶惶的关头,谁还敢休假?
供职于省城一家媒体的李先生说,他们单位可以带薪休假,但是当月2000元奖金停发,这谁还舍得休啊!
记者注意到,约有七成受访者对这种“能休假又能拿工资”的好事,只有心动,尚无行动。
不少受访者表示,除非有百分之百把握,或干脆计划辞职不干,否则不会提出带薪休假。
一些受访者认为,能否休带薪年假,关键看用人单位的态度,如果单位没有明确鼓励带薪休假,很多人将主动或被动地放弃这一权利。
谁拿到了补偿?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然而,在本报记者随机调查的十几家各级各类单位中,没有一家单位将300%的工资报酬支付给未休年假者。
接受访问的石家庄某三级甲等医院人事科科长坦言,那些符合条件的应休未休的员工,没有拿到300%的工资补偿。原因是医院在银行贷有巨额贷款,经营压力很大,医院很难拿出钱补偿应休未休员工。
某省直机关人事处调研员告诉记者,就他本人来说,2008年就没有休假,虽在省直机关,平时连加班都没有加班费,更谈不上拿300%的工资补偿,主因是财政拨给该机关的预算中,没有列支这项费用。
石家庄市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人事部经理说,去年该公司不少员工获得了年休假。不过,那些未休假的员工未拿到300%的补偿。
“但公司每年都安排员工外出休闲、旅游”,这位人事部经理得出的结论是:因此所花费用要远远超出那300%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