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议庭主持下,庭审程序通过远程审理系统依次展开,身在两地的双方当事人的视频画面和声音流畅地在二中院及崇明的法庭里同步进行
远程审理方式是将不同地点分别进行的审理活动通过高科技手段进行集中,形成一个逻辑上的“同一”审理场所
应邀旁听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在庭后征求了案件代理律师的意见,律师明确表示,对这种远程审理方式完全可以适应
10月16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远程审理方式,开庭审理了上海千思装饰公司诉上海瀛贵红木家具公司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当天,该院集中远程审理的,还有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二审案件以及两起刑事二审案件。
上海法院推行规范化远程审理方式的序幕由此拉开。
制定民事刑事两个远程审理规则
崇明岛是中国第三大岛,与上海市区之间只有轮渡一种交通方式。诉讼当事人若要从崇明赶到上海参加开庭,至少要四五个小时。因为雾锁江面轮渡停航等原因耽误开庭的情况时常发生。
2004年到俄罗斯考察的经历深深触动了上海二中院院长王信芳。俄罗斯当地法院通过网络技术远程审理刑事案件异常快捷便利。“网络远程技术已经改变了人们对古老法庭的认识,必然打破审判中传统的时空概念,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利用这项技术呢?”王信芳思考。
今年初,大连等地一些法院开始尝试将网络远程技术引入法庭。这又给了王信芳更多的信心。
于是,今年5月,上海二中院派人赴大连考察。之后,首先在崇明、宝山建设远程审理点,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法庭建设、音频视频传输设备等硬件做到一流;另一方面,他们确定了远程审理工作推进的原则,最后经征求各审判庭意见及崇明、宝山两个辖区法院意见,形成了民事、刑事两个远程审理的规则。“兵马未动”,制度先行,这在全国法院还是首家。
10月16日,经过精心准备,首批根据远程审理规则确定开庭审理的4起案件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