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想到一个“操”字
如何让这5个案件改判是陈书伟头疼的问题。陈书伟说,若按照正常方式提起上诉,则中院还会维持原判。“5年来,福田法院先是剥夺我的诉讼权一年多,接着又全部判我败诉,我不服上诉,都是维持原判。我要求两级法院判后释疑,但都不予理睬。”
“如何把我的愤怒表达出来呢?我这时想到一个字‘操’。”陈书伟说,“我的上诉状是写给中院的,但区法院审案法官必然会看到这个字,会不爽,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你必须给我送交上诉状;我写在上诉状上而不是在法庭上说‘操’,法院既无法引经据典说‘操’字是骂人,更无法引用法律就认定我在上诉状中说了‘操’就是骂法官。”
陈书伟称,当时他设想会有两种后果:一是福田法院不移交上诉状,会通知三大通信公司配合他们报复他,以解心头之气;二是把他拘留。第一种结果无所谓,本来的现实就是这样,他们生气才能明白他的愤怒。第二种结果也无所谓,他在2006年就被福田法院威胁要拘留。上诉状寄出后,他对朋友说他创造性地在上诉理由中写一个“操”,既能表达他的愤怒又给法院出了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