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闻>法制看点>>正文

“操”字案男子获释后再写5份含“操”字上诉状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操”字案背后暴露的问题

  陈书伟为什么自讨苦吃跟福田区法院“操”上呢?这是全国电信用户的疑问。

  记者采访发现,“操”案的起因绝不是上诉状问题。陈书伟告诉记者,从2004年8月23日至2006年3月,在某电信运营商的“公关”下,福田区法院针对他起诉某电信运营商的案件既不立案也不在法定时间裁定不予立案,长期剥夺他的诉讼权。为立上案,他奔走于深圳市中院、福田区人大、福田区政法委、福田区法院、福田区纪委、福田区检察院、市纪委、市政法委、市人大、省纪委等。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关注下,2006年3月才恢复了他的诉讼权。恢复诉讼权后他把一年多来某电信运营商近百个违规之事一一送上法庭。他提出的通信行业的有关“霸王条款”、消费陷阱、垃圾短信、违法收费问题,都得到行政机关和社会的认同并整改。然而,福田区法院都不予以支持。

  事实上,陈书伟的公益行动得到了社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2006年年末,以陈书伟为首发起的“万人诉讼维权活动”,披露了电信运营商“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为此批示“严肃整顿通信市场”,随即国家对通信市场进行全面整顿,为此,“万人诉讼维权活动”被检察日报评为2006年全国十大公益活动之一。

  陈书伟与当地法院的较劲儿只是表象,其背后是他与电信运营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斗法。为指导全国消费者有效维权,陈书伟写下了13万字的小册子,对此,某电信运营商发布了《应对“反黑联盟”工作部署》,广东某电信运营商发出《关于应对反黑申诉联盟投诉指南手册的通知》,要求成立部门,监控陈书伟,通过“控制、引导舆论,对政府施加影响”等途径,封杀“团诉通信运营商的计划”。某电信运营商一份材料显示:该手册分析的问题一旦传播,将引发客户大面积投诉,要求各下属单位“严密把控大众传播渠道,将社会影响面缩减到最小”,确保该手册在报纸、电视、网站上无字、无声、无图。陈书伟打官司难以得到支持,不难发现其背后的原因,但陈书伟还是坚持把它做下去。2008年11月、12月,福田法院受理陈书伟诉某通信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某电信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电信服务纠纷,共30多宗。虽然证据确凿,当地通信公司进行了整改,但2009年2月16日、25日陈书伟还是败诉了。他认为案子涉嫌被人操纵,遂在上诉状中写一“操”字,福田法院却认为自己受辱,遂于2009年4月23日将陈书伟拘留。

编辑:杨芳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