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案:王升辉此时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情节严重,可处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综合此案所有因素,赵欣分析,王升辉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节,同时有故意伤害、绑架、公然对抗警方、强奸等行为。王升辉将来可能会因涉嫌强奸罪和绑架罪被提起诉讼。
■对话嫌疑人
“都是打工的,不能欺负人”
昨日中午12时,王升辉接受完警方调查后,被民警押回留置室。提起凌晨自己干的事情,他低着头说,“大家都是打工的,不能欺负人。”
记者:平日经常喝酒吧?
王升辉:来西安两年了,打工空闲也经常喝点酒,酒量也慢慢大起来。昨天晚上(9日晚)同事们聚会,喝的是啤酒,我没喝多少但头有点晕。
记者:喝酒的是朋友,为什么打起来了?
王升辉:酒桌上除了经理的女朋友,其他都是酒店同事,都是打工的,光喝酒当然打不起来。划拳规矩不同大家就吵起来了,我想了想还是忍了。后来同事似乎说我坏话,就稀里糊涂打起来了。
记者:同事有点矛盾正常,怎么能动菜刀?
王升辉:单位里同事有点矛盾正常,但他们经常和我开过分的玩笑,而且对我态度很不好,这明显就是欺负外地人。凌晨他们趁着酒劲把我打了,四五个人摁住我,往我头上浇热水。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曾发过誓绝不让任何人欺负我。现在欺负到我头上来了,大家都是打工的,凭什么欺负我。
记者:你真要拿菜刀砍他们?
王升辉:砍人我还没这个胆量,想着吓唬吓唬他们。看到人都跑不见了,我当时都要气炸了,感觉这口气不出不行,哪怕不是跟他们出气。我看到经理女朋友,就过去把她抓住了。之前确实没想伤害她,只想让打我的几个人过来。
记者:可是你还是砍伤她了。
王升辉:我看到没人来,就失控了。后来看到警察来有些害怕,我当时想这事情闹大了,已经没有回头的机会了。我把女孩拉回酒店,是为保证自己安全。
记者:你在房间里伤害了女孩?
王升辉:当时只想着能够报复,没考虑到她是无辜的。都是年轻人,有时情绪激动起来,到了某个点,不是想控制就能控制的,感觉就是必须要发泄。
记者: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吗?
王升辉:现在说后果没意义了,事出了就要承担责任。我还是那个想法,“欺负人谁都不会忍。”
采访结束时,民警告诉记者,王升辉涉嫌伤害和性侵犯,他毁掉了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