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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良洛受贿案调查:90%赃款来自于房地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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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弟”王少一

  紧邻北京三里屯的幸福二村小区32号楼1单元201室,建筑面积达283平方米,若以当前每平方米2万元的价格估算,周良洛夫妇拥有的这栋房产总价已达500万元。据201室的邻居们回忆,此前数年,他们很少在这里看到周良洛的身影,201室只有女主人鲁小丹自己居住。大约在2007年3月初,鲁小丹开始整理201室对外招租。与其直线距离不过50米的35号楼1单元202室,则是河南籍商人王少一持有。据曾协助办案的物业介绍,王少一与周良洛的亲密合影摆放在屋内显眼位置。

  在过去的5年间,周良洛对外以“表弟”称呼王少一,并将其引荐给京城政商各界。而根据有关司法材料显示,王少一是周良洛的“发小”,也是周良洛案件的突破口。

  47岁的王少一是郑州市二七区人,原是郑州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后靠汽车生意起家,是郑州晨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周良洛仕途前景一片光明的1999年,王少一进京投奔时任朝阳区宣传部长的周良洛。此时,房地产并不是周良洛敛财的第一个领域。

  根据周良洛案发后的交代,从1998至2005年,在他任朝阳区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副区长期间,为各类中介公司介绍广告业务、提供手续便利,先后多次为北京蓝色家园广告公司、波普广告公司、东方朝阳广告国内公司和大正广告公司承揽广告业务提供便利,并收受上述4家广告公司负责人10万元至99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共计174万元。根据办案人员的书面材料,这个意外收获源于侦查人员在预审中头脑冷静、步步为营。“在一次讯问过程中,周良洛无意间提到自己在担任朝阳区宣传部长时曾为朝阳区经济发展做出了许多贡献。侦查人员顺口说了一句,‘收获也不少吧?’周良洛愣了两秒钟,立刻说,‘没有没有,我的问题都是后来才有的’。侦查人员看出他所言不实,进一步开展政策攻心,最终促使他交代了问题。”

  2000年,房地产市场风生水起,周良洛在任朝阳区副区长期间,在北京坤正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接棕榈泉项目的前期规划手续过程中为其提供帮助,并于2001年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张小军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发小”王少一则在周良洛的提携下,开始进入因房地产热而被带动的配套园林绿化业。

  由于园林绿化实行与建筑行业一样的资质准入制,初入京的王少一选择了与郑州市园林绿化事业有限公司合作,以类似“贴牌”方式挂靠经营。成立不到2个月,即获得由北京市园林局下发的四级园林施工资质——这在业界属于资质极低的企业,一般无缘承揽重大工程。2002年4月,北京博雅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登场,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自然人王少一和郑州市园林绿化事业有限公司各出资50万元。不久,两方出资比例发生调整:王少一出资额增至90万元,郑州市园林绿化事业有限公司则减持至10万元。

  正是周良洛的引见,在没有任何招标信息公布的情况下,资质极低的北京博雅绿茵公司却先后承揽了海淀公园、圆明园、博雅德园、稻香湖景酒店(五星级)等工程的部分标段(此标段价值3000余万元)。全长9公里的元大都遗址公园的总投资超过6亿元,也是北京市重点工程,北京博雅绿茵公司承揽了其中海淀段的4.2公里。

  2005年,北京博雅绿茵在承揽圆明园工程时,正值“防渗透膜事件”引起公众关注。圆明园管理处出具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8月到2005年12月,市、区两级政府投入圆明园的综合整治经费高达2亿元。

  此外,北京博雅绿茵公司还参与了一些项目的部分工程,包括海淀区北清路道路改造工程(造价380万元)、海淀区政府西花园工程(造价290万元),以及博雅西园等房地产项目的绿化。无法忽略的是,早在2003年,即周良洛出任海淀区区长的第一年,就提出所谓“环境建设年”,调动各方力量筹资60亿元,建设“秀美山水,园林海淀”。上述工程无一例外出自此次综合治理系列工程中,其中海淀公园是最大的工程项目。

  复杂关系网下的利益交换

  在步入仕途的14年间,除了1993至2002年任职于北京市朝阳区,周良洛的绝大部分时间在海淀区。2003年起,海淀启动北部新区发展战略,将中关村重心战略性北移。海淀区北部新区是指海淀区西山、百望山以北地区,占海淀区总面积51%以上。重心北移,意味着很多原有行政村将被新兴的城市社区所取代,其间有关土地利益的博弈可想而知。此时,周良洛除任海淀区区长,还同时兼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主任等左右土地流向的要职。

  这也不难解释在检察机关指控的10名行贿者中,就有多达6名的行贿者是房地产商,周良洛90%的受贿款来自这些房地产商的“中介费”和“好处费”等多种名目。而周良洛身边的密友,则成为这些房地产商大手笔公关的对象。

  周良洛最大的一笔贿赂来自房地产商刘军。刘军,河北霸州人,北京泰跃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作为白手起家的房地产公司老总,刘军曾取得辉煌业绩,他一手创建的“泰跃系”以旗下的三驾马车——景谷林业、湖北金环、茂化实华名闻资本市场,最多时候控制深沪两市多达5家上市公司。41岁的刘军及其控制的公司一直扎根于海淀区,曾开发“怡秀园”公寓及“太月园”、“太阳园”等楼盘。

  刘军与周良洛属于“不打不相识”。根据案卷资料,2002年,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公司立项开发海淀区稻香湖北岸、北安河2个土地开发项目。周良洛任海淀区长后,得知泰跃公司在海淀区圈地很多,遂不让泰跃公司继续开发。为了保住这两个项目,刘军找到与周良洛关系十分密切的原朝阳区建委工作人员皇甫炳君,在向皇甫炳君支付200万元安家费和400万元家具款后,皇甫炳君担任了泰跃公司副总经理。

  在皇甫炳君引见下,刘军不仅得以继续开发这两个项目,周良洛还同意泰跃公司参与开发稻香湖酒店项目(稻香湖南岸),并答应由海淀区政府为泰跃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作为回报,刘军送给周良洛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招商证券营业部专款至香港并兑换成美元,汇到以王少一名义在汇丰银行开设的账号上。

  2004年5月,因刘军入股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2亿元资本金系从上市公司挪用,为避免被证监会追责,刘军找到周良洛要求撤资。最终,不仅全额退回投资款,还追要了8%高达1600余万元的投资回报。为感谢周良洛,2006年春节,刘军以拜年为名,送给周良洛100万元。

  亿城集团董事长周海冰则是通过周良洛的大学同窗好友李平得以结识周良洛。据检察院知情人透露,李平和周良洛是清华同学,两人关系密切,李平是周良洛与房地产商周海冰交易间的“防火墙”,日常周良洛打球和租用别墅等费用均由李平支付,就连周良洛存放银行卡的别墅保险柜也由李平负责开启。

  周海冰与李平的相识十分偶然。1998年,李平在民族旅行社一门市部工作,周海冰与几个朋友组团去韩国旅游,李平正好带这个团,两人因此相识。2002年六七月份,两人再次偶然相遇。李平介绍自己正在跑房地产项目,而且与新上任的海淀区区长周良洛是大学同学,关系很好。为证明自己所言不虚,李平还安排周海冰与鲁小丹一起吃饭。周海冰亦通过侧面了解到:周良洛确实给李平批过地,只是因为其他原因未成。据此,周海冰安排李平到亿城公司工作,月薪8000元,工作内容就是利用同周良洛的关系为公司办事并在海淀区找房地产项目。

  通过李平,亿城集团获得海开公司转让的“竹园”项目。周海冰为此先后共支付2000万元,由李平安排给周良洛。对于周海冰的“慷慨”,周良洛表示“大手笔,可以长期交往”,并在此后竹园项目的拆迁和开发中尽己所能给予帮助。在行贿过程中,既是地产商人又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的周海冰一直有意规避与周良洛发生直接关系。“他通过李平给予周良洛钱款,给付款形式是通过李平和王凤长的个人公司以订立假合同的名义支付。”李平也在平时向周良洛灌输通过他拿钱安全的“防火墙”理论:在实际行贿过程中,李平将卡设立为一卡一折,由周良洛拿卡,自己拿折。目的就是一旦出了事,钱的所有权可以说还是李平的,不好分辨。为此,周良洛连夸李平“有头脑,安全”。

  按照检察院一位知情者所言,海淀区一半以上的土地就是在这样的利益交换中被周良洛廉价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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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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