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Henson 油画
第二种病毒 以色贩相的文字卖淫
我之所以不说是文学卖淫,因为,我以为很多作品不是文学,是文字。如果说对经典和英雄的恶搞,只是极少数的现象,但这种文字卖淫,却较为普遍。
在我的另一篇评论《当下长篇小说的“有”和“无”》里,我曾经对这一点有所点击。遗憾的是,作者的文字卖淫,不仅仅是在长篇小说里了,在诗歌、散文里也比比皆是了。不仅仅是在一些无名小辈的文字里,也在某些文坛大家的文字里了。似乎一篇作品里,不放些“色素”,就不会活色生香,不会色香味俱全。子宫、生殖器、性爱、高潮,成了作品里最勤劳的名词和动词,不断地替作者炫耀、鼓吹,为作者拉皮条、卖命。
把文字当性工具,用文字使美人计,似乎成了文学创作,特别是小说创作的第一要素。我不想举任何这方面的例子,随便找一本小说看看,我们都会看到这样的文字,听到这样的文字放浪形骸的呻吟。这种巫山云雨的做爱场面和呻吟,从某女子的性爱日记开始,就一直没断过。
本来性和爱是最圣洁和愉悦的事,在于无声处,是春风细雨,如犹抱琵琶半遮面。可是,当下的文学作品,很多都是肉体展览和性表演,是赤裸裸的尖叫、裸奔,没有一点遮羞布了。这些性文字的无休止的滥情和贩卖,如何面对我们还在成长期的子女?
我曾经与一个大学教授,在一次座谈会上有过激烈的争执。他说:谁爱在文字里卖淫谁卖就是!那是他(她)的自由。我说,是的,是她或他的自由,但别在大庭广众下卖,自产自销得了,别卖了还洋洋自得地满大街敲锣打鼓地宣传,那对我们还没有长大的子女不好。他说:有什么不好?谁爱看看去。我问:你会把这样的书拿给你女儿看吗?他说:肯定不会,怎么能够让我的女儿看呢?我说:如果我们写的东西不能给自己的儿女看,我们何以拿出来给全世界的儿女看?我们的文学良知和艺术道德哪里去了?教授哑口无言。
还是那句话,我们不是禁欲主义者,我们不是不能谈性、写性,但如果过度了,太滥了,就是纵淫过度,劳命伤神了。
第三种病毒 以丑为美的行为艺术
我不懂行为艺术,也没实践过行为艺术,但我查了一下资料,资料上称:行为艺术,也称行动艺术、身体艺术等,是在以艺术家自己的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行为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的自身身体的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因此,我想,如果行为可以作为一种艺术的话,也该是一种美好的艺术。我们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是行为艺术。行为艺术体现的也应该是美,而不是恶和俗。行为艺术传达的,也应该是通过身体和行为表达出身体和行为本身以外更深更好的东西。
可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行为艺术,是什么样的行为艺术呢?是性的展示,是色的展示,是血腥的展示,是暴力的展示。裸奔,号称行为艺术。集体在广场上赤身裸体晒屁股,号称行为艺术。两头猪被刮光了毛赶在大街上让其性交,号称行为艺术。解剖一头牛然后人钻进牛肚子里缝上牛皮再从牛肚子里钻出来,号称行为艺术。在酒店大厅里堆一大堆粪便,然后买走这一堆粪便,号称行为艺术。甚至宣布人和驴结婚,也是行为艺术!这是提倡什么呢?这些所谓的行为艺术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我们每个人也要像牲口一样刮光了毛在大街上交媾吗?我们都是从牛肚子里出来的吗?我们都要和牲口结婚吗?这样的行为还是艺术吗?这样的行为和艺术是不是离我们太远,太不可理喻了?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打着行为艺术的旗号去强奸别人的老婆、去抢劫银行、去杀人放火?是不是可以打着行为艺术的旗号无恶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