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我国正式恢复了在世界银行中的成员国席位,为利用外资搞建设开辟了新途。此时的中国,百废待兴,各行各业都急需发展资金,根据邓小平同志优先发展教育和科技的指示精神,有关部门决定将我国在世界银行的第一笔贷款用于教育事业。李岚清同志在《突围———国门初开的岁月》(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一书中讲述了这个故事。
当时世界银行的贷款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贷款是由该行所属“国际开发协会”提供的无息长期贷款,每年收0.75%手续费,还有10年还款宽限期,还款期可长至50年,通称为“软贷款”。由于我国当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有312美元,符合向世界银行借用“软贷款”的条件(平均每人每年国民生产总值低于400美元)。第二部分是有息长期贷款,又称之为“硬贷款”,是由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提供的,用于经济情况尚好的国家的开发建设项目。第三部分是上述两部分相结合的混合贷款。
为了使用好世界银行和政府间的项目贷款,国务院成立了以谷牧副总理为组长的指导小组。根据指导小组的指导原则,由国家外资委协调管理这方面工作。
根据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关于世界银行贷款工作的情况和建议》,谷牧同志召集有关部委开会布置,政府贷款工作指导小组就正确地利用世界银行或政府间的中、低息和无息长期贷款,对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指导小组认为:在自力更生的前提下,正确地恰当地利用世界银行或政府间的中、低息贷款、无息长期贷款,对实现第六个五年计划的经济调整任务和今后国民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在这项工作中,要头脑清醒,从我国的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贯彻执行我国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政策,经过综合平衡,量力而行,慎重选择,纳入计划,妥善利用,充分发挥投资效果。
由于我国当时是符合使用无息软贷款的发展中国家,因此,最早的贷款都是力争使用软贷款。当时许多部门和地方纷纷提出项目申请。根据邓小平同志优先发展教育和科技的指示精神,国家外资委与有关部门商量后,向国务院提出如世界银行能提供软贷款,首先用于教育的建议,并获得原则同意。国家外资委又通过有关渠道与世界银行探讨,向世界银行表示,只能接受国际开发协会的软贷款,并表示将把该行无息长期软贷款用于我国教育事业。世界银行行长麦克纳马拉对此积极支持,并示意对中国的第一笔贷款最好在1981年6月他任期届满前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