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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婚俗:典妻雇妻租妻共妻样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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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清代典妻婚还存在这样一些特点:第一,典妻仍然保持同前夫的夫妻关系。

  第二,典妻目的多以生育为主,留子不留娘,原妻为正式母亲。如定海一带,典子对亲生母亲叫“婶婶”。其子可入宗谱,而生母作为典妻,大多不能上事宗庙,下列宗谱。被典妇女在典期内生了男孩后,就可归回原夫家,故俗称“租肚皮”。

  明代著名文学家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中记录了一个《十五贯戏言成巧祸》的故事,清代的朱素臣将它改编为《双熊梦》,只不过是将妾改作女儿,将典妻改作卖给人家作丫头。但仍然保留了典妻婚的种种特征。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封建道德与典妻现象在传宗接代大旗下的妥协。

  第三,被典女子在典租期间通常住在典夫家,由男方负担其生活费用。有的典夫允许典妻一年回家几次,但不得与原夫发生性关系,有的典夫则不许典妻回家探望。

  第四,有的典妻现象具有社会自救性质,如招夫养夫、搭伙、拉帮套等,原夫家与典夫家往往都比较贫困。招夫养夫通常是原夫家因疾病等原因缺少劳动力而典夫一般是缺少生产数据,双方在生产和生活上具有很大的互补性。拉帮套即是已婚女子因原夫生病不能自活,就将自己典给另一男子,但典夫要住进原夫家,这位住进家的男子俗称“套股子”;他要负担全家生活的重担,民间又称“拉帮”。

编辑:刘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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