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英国此次的同盟法国却在焚园、立碑二事上与其多有分歧。对法军来说,严冬将至,军备不足,对清政府的这些过激的报复行为,易使奕訢畏难避遁,致使交涉无望,所以倾向于不提焚毁圆明园及天津立碑纪念二事,盼和议早成。往来信函中,针对火烧圆明园一事,法国人倾向于抢劫,不愿纵火焚毁,然英国人心意甚坚,其理由如下:
“ 第一,被囚诸人,手足缚系,三日不进饮食,其受如斯野蛮之待遇,即在此地。第二,若对于中国政府所为不顾国际公法之残酷行为,不予以久远之印象,英国国民必为之不满。若现即与之媾和,订约撤兵而退,中国政府必以吾国人民为可以任意捕杀无忌,在此点上必须警醒其迷梦也。皇帝避暑行宫固已被掠,然其所蒙损失,在一月内即可恢复原状。……圆明园宫殿之为要地,人所共知。毁之所以予中国政府以打击,造成惨局者为此辈而非其国民,故此举可谓为严创中国政府,即就人道而言,亦不能厚非也。”
此外,对于先前清政府多次的反复失信,额尔金更觉得毁坏圆明园是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他解释说:
“ 要想取消毁坏圆明园这件事,若单要求赔款,在这种扰乱的情形中,中国政府,除了民脂民膏以外,也付不出大笔款项。其次,或是要求清政府交出那般苛待英人,和破坏和约的人们,一些可怜的属员,也许要呈现出来,作替身了。假若要求僧格林沁本人,中国政府大约不能答应,更决不能实行。寻思推绎的结果,只有毁坏圆明园,似乎是唯一的方法,而且这种责罚。仅降在清文宗本身,与人民无关。”
故10月16日,额尔金致函葛罗:“关于派遣中国官员,护送不幸死亡者遗体至津,及由中国政府出款,建立惩罪之碑于天津一节,余愿遵公意,取消此议。惟毁坏圆明园一事,余决不能舍弃而不行也。”劝议无效后,法人“恐启英法二国之隙”,于己不利,除不肯加入焚毁圆明园外,已无异议。
中国方面,尽管奕訢与葛罗在此间有信函往来,葛罗在信函中也提及侨民在圆明园被戕害拘留之事,要求赔偿抚恤金和严惩残害被拘外侨之人,但由于葛罗在焚毁圆明园一事上,已对额尔金明确表示:“此说予殊厌闻,予不愿与恭王言之”,故往来信函多把眼光放在赔偿抚恤费和换约和议之上,并没有提及英军即将焚园报复之事,致使奕訢等人未能对此迅速做出反应,更惶论利用英法之矛盾为自己争得有利条件。直至17日正式接到额尔金的照会,才发觉事情的严重性。然此时的额尔金已是态度坚决,不容疑义,照会中指出:“对于‘圆明园’势必毁为平地,此条故无须奕訢之承认,敝军统帅,所已决定,亟待执行者也。”更公然贴出布告:
“宇宙之中,任何人物,无论其贵如帝王,既犯虚伪欺诈之罪,即不能逃脱其应有之责任与刑罚。兹为责罚清帝不守前约及违反和约起见,决于九月初五日焚烧圆明园。所有种种违约行动,人民未参与其间,决不加以伤害,惟于清室政府,不能不惩罚之也。”
因此,待前往阻止的恒祺隔日到达,奕訢与之谆嘱商办间,英军已调第一军团的一部共3500名士兵,在圆明园内到处纵火。大火三昼夜不熄,全园变成一片火海,黑烟笼罩,火光冲天,相距20多华里的北京城上空,日光黯淡,如同日蚀。这座举世无双的宏伟秀丽的皇家园林,除少数建筑外,都化为灰烬,与此同时,他们又将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畅春园等全部焚毁,徒留“断碣残碑,都付与苍烟落照”。
咸丰皇帝说要铲除的英法“谋主”巴夏礼,实际上只是专使额尔金的中文秘书。咸丰觉得人家言辞狂悖、咄咄逼人、倨傲无礼,不惜代价要生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