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山在《江青和她的机要秘书》(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一书中反复说“小阎”(即指我)做文革小组会的记录。如第220页说: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在江青办公室召开紧急碰头会,“由小阎做记录”。第234页说:“陈伯达抬头望望正在紧张地做记录的小阎。”第305页说:“好多中央文革小组会”,小阎“都做记录”。这纯粹是胡编乱造。我从来没参加过中央文革小组的会,当然也没做过记录。林青山一点也不了解中央文革小组开会的实际情况。
江青为了能顺利地在中央文革小组作威作福,实行“专政”,她对中央文革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1966年底她指示改称“办事组”)很“关心”,很在意,以便这个办事机构能很好地为她服务。这是一个拥有近200人的机构,其成员都是按照那个年代崇尚的德才标准,从一些中央单位,特别是军队,选拔来的。
现在一谈到中央文革小组就是那日益减少其人数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而到1968年1月王力、关锋、戚本禹相继倒台(实则被相继抛出)后,则只剩下江青、陈伯达、康生、张春桥、姚文元五个大人物,其职务:一个顾问、三个正副组长、一个组员,绝大多数都被剔除了(不算四大行政区派来参加的成员,原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包括陶铸,共14人,其中:顾问2人,正副组长5人,组员7人)。应该说,谈中央文革小组光看到他们是不全面的,也就是说,把中央文革小组的办事机构忽略掉不妥当。这个办事机构的前两任负责人都是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第一任是穆欣,副的有戚本禹、曹轶欧,江青不满意曹轶欧,就以照顾她年纪大的名义拿掉了。第二任是王力。第三任是宋琼,他原是《解放军报》记者部的主任,李讷(江青和毛泽东的女儿)1967年1月中旬在《解放军报》造反,把宋琼揪回去了。第四任是王广宇,他是马列主义研究院的干部,随着王力、关锋在1967年8月底被抛出,他被退回马列研究院,翌年3月以“莫须有”罪名投进监狱。第五任是我,副的是矫玉山,我们时间很短,1967年12月上任,到1968年1月,大概连一个月的时间都不到,都以“莫须有”罪名投进监狱,差不多与我们同时被诬陷入狱的还有中央文革小组党总支书记王道明,工作人员张根成、周占凯,他们都是军队的基层干部。
接替我的是李讷,她是第六任,也是最后一任,也是“稳坐钓鱼台”、善始善终的一任。当我被任命为办事机构负责人的时候,还是江青的秘书。她为什么要我当办事机构的负责人?就是因为她当时还信任我,其目的是要我帮她或替她控制办事机构。我因“莫须有”的“坐探”罪名投进监狱后,江青又叫她女儿接这个位置,这清楚不过地表明她要她信任的人控制这个办事机构的良苦用心。她的目的达到了。李讷当了中央文革小组办事机构的负责人,——按照陈伯达的说法:“除了江青是文革第一首长外,她的女儿当了文革秘书,事实上一度是第二首长。”(《陈伯达遗稿》,第109页)江青不仅在中央文革小组成员中进行这样或那样的斗争,清除了一个又一个,最后剩下他们五个大人物。其情况比较复杂,我不妄加评议。而她把中央文革小组办事机构的十几个一般工作人员(我这里没把名字都列出来)投进监狱,关押多年,没有一个不是错的,没有一个不是冤案!这也是她在中央文革小组“专政”的“业绩 ”……
(本文作者系中央办公厅干部,曾任江青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