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中国与法国、澳大利亚、葡萄牙的引渡条约相继生效。“这些说明中国海外追逃的速度正在逐渐加快,外逃人员的生存空间也不断被压缩。”朱文奇表示,可以预见的是,由于欧盟25个成员国都废除了死刑、全坚持“死刑犯不引渡”的原则,在西班牙、法国和葡萄牙陆续与中国达成引渡协议之后,多米诺骨牌或许就此推倒,“今后与中国进行追逃合作的国家将会更多,合作的方式也会不断创新,以在全球范围内编织一个法网恢恢的外逃人员追捕网。”
国际刑警组织参与反腐
国际刑警组织曾帮助中国将数名逃往海外的巨贪绳之以法。如出逃美国长达两年半之久的前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许超凡的继任者),他之所以能够被遣送回国,国际刑警组织功不可没。
2001年“广东开平支行案”案发后,中国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并通过国际执法合作,迅速冻结了涉案三人在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的资产。此外,曾经在温州不可一世的大贪官杨秀珠也是在国际刑警组织的追捕下落网的。
国际刑警组织在1998年创建了腐败问题专家组,并着手组建国际刑警组织反腐败局和反腐败学院。国际刑警组织编纂了相关的行动方法汇编,涉及反腐败的战略方法、渗入调查、保护证人、反腐败法规、预防和培训等。2002年,国际刑警组织确立了“警察部门内部反腐败斗争普遍标准”,推进警方提高自身的清廉水平,并对各成员警方的廉洁度进行研究。国际刑警组织创建了名为“国家接触点”的一套国际化系统,各国执法部门可以借此迅速建立反腐败斗争的合作。
【旁读】
跨国追赃样本
尼日利亚“阿巴查”案
军人出身的阿巴查于1993年至1998年统治尼日利亚期间,大肆搜刮国家财富,侵吞数十亿美元,并将赃款秘密转入海外,被“透明国际”列为全球第四大贪腐分子。
1998年6月,阿巴查突发心脏病身亡。阿布巴卡尔组建的过渡政府和以奥巴桑乔为总统的民选政府上台后,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启动追回被阿巴查窃取的巨额国家财产。经过不懈努力,尼政府已从瑞士、卢森堡、列支敦士登、英国等处追回共计12亿美元的腐败资产,其余部分资产仍在追缴中。
尼日利亚是如何追回阿巴查腐败资产的?
第一步,查找腐败资金下落,设立专案组。尼新政府上台后颁布53号法令,对主动投案、交待阿巴查侵吞资产下落以及退缴腐败资产的官员予以赦免。
第二步,尼政府向资产流入国提出司法协助请求,要求协助调查取证和冻结有关涉案银行账户。
第三步,通过与腐败财产持有人达成和解追回资产。
第四步,通过民事程序追回资产。为追回伦敦某银行一笔约1.66亿英镑的资金,尼政府以穆罕默德·阿巴查等人为被告,向英国商事法院提起诉讼,1.1亿英镑得以返还尼日利亚。
秘鲁“蒙特西诺斯”案
蒙特西诺斯是1990年至2000年藤森统治时期秘鲁的国家情报顾问,在秘鲁享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被称为“藤森身后的黑影子”。2000年,一盘记录蒙特西诺斯贿选的录像带播出后,引发秘鲁政坛危机,蒙特西诺斯被迫流亡巴拿马。追缴蒙特西诺斯海外非法财产随之展开。
瑞士是蒙特西诺斯及其同伙外逃资产的集中地,应秘鲁的司法协助请求共冻结1.1亿美元资产,迄今返还7000多万美元资金。
2002年6月,苏黎世法院决定在秘鲁满足两项条件的前提下,将4000万涉案资金返还秘鲁。这两项条件要求秘鲁:第一,出具针对瑞士银行账户持有人的最终判决;第二出具证明资金来源的证据。但后来瑞士法院放弃了提供生效判决的条件,因为法院认定这笔资金明显出于犯罪行为。8月,瑞士将7700万资金转入美国花旗银行秘鲁国家银行账下。返还速度之快,出人意料。
追赃之路任重道远
在追回外逃腐败资产实践中,中国也有一些成功经验。例如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中,经中美两国执法机关密切合作,美方将没收的300万美元赃款全部归还中方。中国银行也在案发后,分别在香港特区、美国、加拿大、瑞士等地提起民事诉讼,并实际追回了大部分资产。
结合上述案例可以得到几点启示:一是中国若对贪腐大案启动资产追回,应立足于案件及所涉国家的实际情况,应有打持久战的准备;二要加大境外追赃工作力度,加强人员配备和机构建设。增加对境外追赃工作的投入,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就专案设立追赃机制;三要综合运用多种追赃途径,争取成果最大化。可考虑采用民刑并举、多管齐下的办法,结合具体案件的特点,因地制宜地打“组合拳”,争取最大成效;四要充分运用司法协助途径;五可协助资产流入国启动有关刑事程序,为返还资产创造有利条件;六要重视研究和利用民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