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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足”不“恋乳”,这才是典型的中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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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几段古今中外有关“恋足癖”的故事:

  唐代大诗人李白曾写过一首《越女词》,诗云:“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屐上足如霜,不著鸦头袜。”在这首描写江南靓妹的诗句中,我们可以看到李白同志的“审美重点”是举头看眉目,低头看脚趾,基本上可视为“恋足癖”的初始阶段。

  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

  《西厢记》里那个以跳花墙闻名于世的张君瑞先生,他第一次看见崔莺莺小姐时,便是先迷上了她的脚,连看见她走过去的脚印,心里都突突直跳。

  元朝末年,浙江有个文学家叫杨维祯,此人才气横溢,贪杯好色,每次召妓欢饮时,如果座间妓女缠了一双小脚,他便将她的绣鞋脱下,把酒杯放进鞋中,捧鞋而饮,称为“金莲杯”。按说女人的裹脚布臭得难闻,杨维祯却乐此不疲,所以后人称之为“文妖”。

  清代诗人袁枚在《答人求妾书》中写道:“今人每入花丝,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一见到女的,不先看脸蛋却立即俯首察足,可见也是一个典型的“恋足之徒”。

  清末怪杰辜鸿铭就更不用说了。自从他认识妻子淑姑以后,就恋上了妻子的金莲,视妻子的金莲为珍宝,一有机会便走到淑姑身边,抓起小脚摸摸玩玩,久而久之,遂养成一种极为严重的恋足癖。每当寂寞困惑时,他便从夫人的小脚上得到慰藉,特别是在动脑筋想问题或动手写作时,总要把淑姑唤至跟前坐陪。有时则让夫人脱下鞋子,把一双金莲伸到自己的面前供自己捏捏玩玩;有时他甚至将其裹脚布层层解开,将鼻子凑到小脚上去嗅嗅。

  郁达夫在他的大作里就写过,每逢吃藕的时候,他就想到二小姐白花花的玉足,于是乎他阁下就胃口大增,又多吃了两碗。

  近代最著名的学贯中西经常出国远游的辜鸿铭老先生,其娇妻就以拥有一双“瘦小尖弯香软”俱全的金莲闻名于世。当时英国绅士嘲笑国人好小脚影响行走之时,辜先生即以英人好细腰妨碍内脏发育回之。英人嘲笑我们好闻小脚,辜先生又微笑以西人喜嗅Cheese驳斥。因此连西人也不由得对辜老肃然起敬,对小脚则刮目相看。

  台湾作家柏杨在《动心集》中也曾写道:“玉足娇艳,逼得男人大兴摸之、捏之、握之的遐思……使人患高血压”,足证作者对女人脚丫的迷恋。

  台湾女演员胡茵梦曾出版一本书籍,据说书中提及自己的前夫、大才子李敖时,也说他是个“恋足癖”。

  外国人没有缠足之俗,但也不影响他们对女人脚的兴趣。曾写过《夜未央》和《大亨小传》的美国作家费滋杰罗就认为,脚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性器官。据说他每次到海滩,都会以沙堆掩盖双脚,弄出一种十分暧昧的姿态。

  据史学家分析,法国作家福楼拜也有非常严重的恋足癖,并“爱足及乌”,连女人的鞋子都非常入迷。有例为证的是,在《包法利夫人》中,他让爱玛穿着一双小巧的鞋--玫瑰色绣花锦缎鞋。当她在布洛涅旅馆那个舒适的房间里跳上情夫的膝盖时,那双鞋就挂在她的一双小脚上;当赖昂心生厌倦,企图摆脱爱玛身上令人着迷的东西时,“一听见到她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土崩瓦解,就像酒鬼见到了烈酒一样。”

  以及西方的童话故事《灰姑娘》也是一个经典的恋鞋故事,王子将他全部的感情寄托在那只小巧玲珑的玻璃鞋上,虽说灰姑娘十分漂亮,但实际上王子找的就是一双小脚。

编辑:罗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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