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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规定女生怀孕可休学 生育子女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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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观点:

  在校生结婚生子有点“雷”

  记者今天在海南大学贴吧中搜索到,该校《在校学生婚育管理规定》跟贴很多。学生们的留言很精彩:“自己都稚气未脱,还养小孩?”、“在爸爸妈妈眼中,我们还是孩子呢,如果在上学期间突然抱个小孩子回家给他们看,不把他们吓坏才怪呢!”、“班长已经把《在校学生婚育管理规定》发放到各宿舍了,感觉到满‘雷’的。”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女生小方说,“我们十八九岁考上大学,毕业时二十二三岁,年龄适合结婚了,却大家的心理年龄还不成熟,感觉到自己还是父母心头的孩子。结婚生子,感觉是很遥远的事。”

  海南大学农学院男生小刘说:“结婚生子是人生大事,需要有经济基础作后盾,才能有美满的家庭生活。如果在物质上和心理上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后的日子不可能幸福。

  “已婚女大学生怀孕休学政策的出台在意料之中,既然已经有条文规定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那怀孕休学是比较人性的做法。解除婚禁,肯定要跟进配套措施。总不能怀孕后都要去堕胎吧。”有受访学生如是说。

  相关调查:

  大多数人不赞成学生生孩子

  此前海南大学法学院钟敏等几名学生曾针对该校学生婚恋情况作过调查,通过对海南大学近400名大学生进行问卷,以及对相关人员采访,分析研究了海大学生婚恋观现状。

  在学生们设计的问卷中有这么一项:“大学期间你会选择婚育吗?”调查结果显示,海大学生反应惊人的相似,表示“不会”在大学期间进入婚姻殿堂的男生有81%,女生有91.1%,而选择“会”的男生仅有3%,女生仅有2.8%。在分析调查结果时,学生们认为,虽然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大学生在校婚姻不反对,但是在婚育问题上还是保持一定的清醒,明白学生以学习为主,特别是女生,高达91.1%,他们更明白婚育对其自身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限制。

  记者上网检索到,广东、黑龙江、江苏、浙江等省份的高校都已明确提出“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可休学”的条款,这表明在校生结婚生育在政策可行性上已迈出实质步伐。(南海网 记者 许欣 实习生 肖开刚 林翘君)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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