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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年实施不许坐着吃方案 早餐点禁放桌椅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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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餐点不许摆放桌椅凳

  相关管理办法元旦起实施,“不许坐着吃”尘埃落定

  孔小平

  从明年元旦起,“占道早餐点”上标准了——不仅要有统一的经营设施,而且禁止摆放桌椅凳,馄饨、面条以及油炸食品不能露天操作销售了。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政府获悉,适用于江南八区的《南京市临时占道早餐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明年元旦起实施,至2011年12月31日止,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高淳县、溧水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必须做

  各区自定早餐点“模样”

  《办法》指出,早餐点的经营者,必须办理健康证、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并“亮证”经营。“两证”不全的,不得上路经营,不然就属于违规占道,要被取缔。早餐车不得出租或转包,违规出租或转包的取消经营资格。

  同时,早餐点的经营设施,各区应该统一制作或提供样式并监制。具体来说,应该使用液化气瓶,而不得使用板车、三轮车及燃煤炉等。

  摆放应离景观路10米远

  南京有10条市容管理的景观路(见表格),属于重要的主干道,这些景观路附近在摆放早餐点时,应在与景观路相交的街巷内10米以外。

  平时只能摆到早上8点半

  《办法》特别细化了早餐点的经营结束时间,即,日常经营终止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法定节假日,以及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其结束时间为上午9点。

  考核办法

  早摊点实行12分考核制

  要对早餐点实行12分计点扣分考核办法(办法将另行制定),以促使早餐点经营业主守法、守规、守时经营。

  严格执行“持证”经营制度,加强对早餐点经营的巡查、监管,依法查处和取缔违规早餐点。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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