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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死后分割奖金起争执 妻与父母为钱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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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年10月,贵州凯里人张学士在昆明因见义勇为壮烈牺牲,其事迹经媒体报道后,传遍了红土高原。随后,云南省各级政府对张学士及其家属做出了一系列的精神和物质嘉奖,以告慰英灵。 
 
   然而不为人知的是,张学士牺牲之后,为了十余万元奖金及其死亡的抚恤待遇,张学士的妻子、父母及其生前所在的单位,展开了一系列围绕道义、责任、法律、亲情之间交错难辨的撞击,令人唏嘘不已。近日,本报独家获悉,这起围绕着张学士身后权益之争的诉讼,不日即将在昆明开庭审理。

  英雄死后

  分割奖金起争执

  1995年,张学士来到昆明市呈贡某部队服役,此间结识了晋宁县的农村女子襄艳钰,尽管襄的腿部有一些残疾,他们还是相爱了。几年相处下来,他们的感情分分合合。2002年退役后,张学士回到了家乡。“相爱8年,我们还是分手了。但最终我们还是觉得离不开对方,所以,学士又来昆明。”襄艳钰说。

  2005年1月23日,二人在晋宁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当年10月15日,襄艳钰生下了一个男婴,孩子跟她姓,取名叫襄小强(化名)。当时,张学士在昆明市春城档案包装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城档案彩印公司)当司机,工资不高。而襄艳钰做妈妈后,就在家专心带起了孩子。

  2006年10月10日,离小强一周岁的生日只有5天了。这天中午13时,张学士途经安康路农贸市场,见有人遭遇抢劫。他立即冲上前去,追赶几名抢劫后逃窜的歹徒。途中,张学士被一名歹徒用刀从身后刺中腰部,当场死亡。

  经媒体报道,张学士的英勇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他很快就被评为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07年“昆明十大好人”。云南省政府、昆明市政府及云南省档案学会陆续对其作出相应奖励,奖金共计9万元。另外,社会各界人士也纷纷作出了一些小额捐赠,总额近三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9万元奖金,并未明确指定要给张学士家属中的哪一个人。而各界人士的小额捐赠则指向明确,要么捐给张学士的遗孀,要么捐给张学士的父母。

  2007年1月初,9万元见义勇为奖金发下来后,张学士时年79岁高龄的父亲张明才在家人的陪同下来了趟昆明,去了儿子生前所在的单位。这次,老人见到了儿媳襄艳钰,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见面后,他们便争执起来,关于那9万元暂存在春城档案彩印公司的奖金,该怎么分配?

  公司领导建议平分,襄艳钰和张老先生各拿4.5万。襄艳钰不同意。相持不下,双方一起到派出所。几经磋商,双方最后达成了襄艳钰和儿子小强拿6万,两位老人3万的方案。拿着各自的份额,一家人不欢而散,各自回家。

  感情破裂

  儿子未生已离婚

  随着皮华祥、谭贵斌等5名犯罪份子的归案,该案迅速进入了审理阶段。2007年6月1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另3名从犯则被处以6年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与此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襄艳钰获赔54000余元。这里面,包括张学士的丧葬费、父母的赡养费及幼子的抚养费。

  对于这笔赔偿,远在贵州凯里的张明才老人一家称毫不知情。在案件因被告上诉进入二审期间,老人在长子张学进、三子张学祥的陪同下再次来昆明,他们注意到,该案中刑事附带民事索赔的原告只有襄艳钰一个人。

  老人带来了一份由张学士和襄艳钰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上面的时间是2005年8月26日。协议中载明: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张明才说,“这份协议,是他到儿子生前单位整理遗物时带回家的。”襄艳钰没有否认这份协议的存在。她说:待产期间协议离婚,是因为他们的感情出现了重大危机。而且是张学士提出的。

  随后,张明才老人一家决定在昆明委托律师,讨回儿子应得的以及他们应该享受到的所有的合法权益。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张承松律师接手了这起案件。张承松说,他很快就到了法院,打算递交一份申请,请求将张明才夫妇追加为该起案件刑事附带民事索赔的原告,参与对杀害张学士的凶手的民事索赔。可随后因为种种原因,申请只好作罢。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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