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出台《刑事案件适用缓刑指导意见》 漫画/王伟宾
■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刘改华 王松波
未成年人、过失犯罪、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等7种轻微的刑事犯罪,今后可能不用在大牢里服刑了。
昨日,省高院召开缓刑预告经验交流会,拟出台《刑事案件适用缓刑指导意见》,对轻微刑事犯罪应否判处缓刑进行讨论。
■ 经验
3年612人缓刑无一重犯
2008年8月2日,对郑州市民雷建来说,是获得“重生”的一天,他接到了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判决书。在看守所关押了两月之久,他终于重获自由。
两个月前,他因小事和工友发生一点摩擦,一拳将人打成轻伤。当天,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民警告诉他,他将面临3年(以下)牢狱生涯。
在接到判决书的同时,他还接到了一份《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对缓刑人员预告书》。
在预告书中,用黑体字醒目地写着这样的内容:根据你所涉案的情节和悔改表现,我院坚持以人为本,从人道主义出发,特别是考虑你的前途、家庭、事业和出路等,依法对你判处缓刑,不予关押,希望你一定要珍惜这个机会。
在考验期内,如果你没有重新犯罪或者严重违法,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或数罪并罚。
雷建回家后,将“缓刑预告书”贴在了床头,每天看一眼,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再犯错。
这起案件,是高新区法院自2005年实行“缓刑预告书”后,判决的缓刑案件中极为普通的一件。高新区法院院长郑水泉说,这3年来,他们法院共判处612人缓刑,无一例出现重犯。但在此之前的两年,他们法院共判处47人缓刑,重新犯罪的就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