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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遂川县于田镇的郭美桂与王正秀夫妇在一起生活了40年,感情一直比较好。2007年7月,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年近六旬的郭美桂用扁担将妻子打死。2007年11月19日,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美桂无期徒刑。郭美桂对此不服,提起上诉。3个儿子和村里的46名村民也为他感到惋惜,联名写信请求法院宽大处理。
二审法院调查后认为,死者从小就有酗酒史,且嫌疑人一贯表现良好,归案后如实陈述了犯罪事实。2009年2月,省高院依法对郭美桂从轻处罚,改判有期徒刑15年。“改判体现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承办法官称,此案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丈夫失手打死嗜酒误事妻子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遂川县于田镇的郭美桂和妻子王正秀结婚后,先后生养了3个儿子。虽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夫妻俩感情一直比较好,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
但是,郭美桂对妻子有一点十分不满意:妻子自小喜欢喝酒,只要一喝酒,就会忘记做家务活或农活。在他们共同生活的40年里,除了因喝酒误事两口子会有些吵闹之外,两人很少红过脸。
2007年7月18日,已成家立业大儿子郭燕勇准备做新房子,郭美桂十分高兴,主动请了一些人来帮忙。
当天16时左右,郭美桂拖着疲惫的身体,从工地回到家,满以为妻子此时已经在家做饭等他归来。可是,他在家找了一圈也没有看到妻子。于是,他便上二楼楼顶去看晒的稻谷,发现妻子也没有翻晒稻谷。一想到妻子平时嗜酒如命,郭美桂认定又是妻子喝多了而忘记翻晒稻谷。此时,又累又饿的他怒气冲天。
郭美桂交代住在其隔壁的二嫂罗素芳,请她转告王正秀“要及时做好晚饭”,便又到工地干活去了。
17时许,郭美桂从工地回家,看见王正秀已回到家。他便大声责怪妻子,稻谷没有翻晒,不应该喝酒误事。王正秀也不相让,据理力争。郭美桂本来就憋着一肚子气无处发泄,加上妻子的争吵,越加点燃了他心头的怒火,便从楼梯间的墙角拿起一根1米多长的木质扁担,走到正在压水井旁打水洗手的王正秀身边,举起扁担横打过去,正好打在王正秀右腋下部位。
“哎哟!”王正秀发出的一声惨叫,引来了住在隔壁的二嫂罗素芳和其女儿,两人立即跑上前去拦住郭美桂,并且将他拿在手中的扁担拿掉。“你下手太狠了吧!”罗素芳劝道。郭美桂一声不响,气呼呼地又返回工地。
在罗素芳的搀扶下,王正秀在自家厨房门口坐下。不一全儿,罗素芳发现王正秀脸色苍白,双眼紧闭。她叫了几声王正秀,对方都没有吭声。她感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打电话请来下塘村的郭医生,并叫来家人帮忙把王正秀抬到床上休息。郭医生赶到现场后,经过一番检查发现,王正秀心跳非常弱,呼吸停止,瞳孔放大。医生无奈地说:“脉搏都没有跳动了,可能没救了。”郭医生赶紧拨打120,赶来的医生诊断确定王正秀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