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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强奸邻居6岁幼女被判6年徒刑

  融安讯 被告人余有乘一对夫妇外出之机,奸淫他们6岁的女儿。1月23日,融安县法院以强奸罪判余有有期徒刑六年。

  27岁余有是融安县长安镇安宁村某屯人。2008年9月21日晚10时许,余有酒后趁本屯村民梁某某夫妇外出看田水之机,从梁家开着的后门入室,窜入梁的女儿(第二天满7岁)房内,趁小孩独自一人在床上熟睡对其奸淫。当被告人正在奸淫时,被返回家的小孩母亲发现,余有即逃离现场。当晚,余有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南国早报 韦吉莉 唐健兵)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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