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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监狱集中假释千余“老病残”引争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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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话·

  “假释‘老病残’不是甩包袱”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称,下一步加大正常服刑人员假释力度

  2008年12月11日,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说到大规模假释“老病残”服刑人员时表示,不存在“甩包袱”的动机,而是贯彻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把服刑人员送出去成本也很高”

  新京报:有人质疑你们把“老病残”犯人以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名义推给社会,好减轻监狱的负担。

  刘志诚(以下简称“刘”):这个不存在,不是扔包袱的概念,我们没有这个考虑。

  新京报:真的没有成本考虑吗?

  刘:行刑成本只是一方面,但不是全部。其实“老病残”这部分人在监狱里的生活医疗,是有国家财政保障的。

  新京报:有报道说,你们监狱内有一个患肝腹水的病人,监狱为他花了十多万治疗费,觉得承受不了。财政可以保障吗?

  刘:那个病人只是个别现象。

  经费有压力,但是压力不大。我们有财政部、司法部的28号文件保障(《关于调整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的通知》财行[2007]28号)。国家财政拨款,省里也解决一部分,整个监狱基本能保障。我们不会因为钱的压力而有所谓的“甩包袱”。

  新京报:那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刘:我们的目的是贯彻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让表现好的老病残人员得到监外执行。这些人年纪大了,要么有病,作为监狱管理者,去关心他们,让他们获得自由,在有生之年回到家里,和亲人团聚。这是一种人道主义关怀,也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

  新京报:有没有其他更现实的考虑呢?

  刘:其实我们把服刑人员送出去,成本也很高,风险增大。

  新京报:有哪些风险?

  刘:早些年,假释用的很少,主要是担心犯人出去再犯罪。但我的观点是,不能因为有风险就不用。

  扩大假释,有利于行刑社会化,让社会共同参与进来对犯人帮助改造。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通过使罪犯逐步适应社会,来提高整个社会的抗风险能力。

  “也有服刑人员拒绝假释”

  新京报:现在社会上有人故意犯罪以求入狱治病。四川监狱有不愿意接受假释的犯人吗?

  刘:有这样的例子,我们只能尽量做好劝说引导工作。

  新京报:一些人假释后无钱治病或者无法生存,怎么办?

  刘:假释考验期内,监狱会保持和他们的密切联系,一旦知道他们有困难,监狱会帮他们,也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予以照顾。

  新京报:过去曾经出现一些假释不当的情形,怎么避免操作中出现徇私舞弊?

  刘:我们的提请减刑假释程序要求分监区集体评议,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刑罚执行部门审查,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然后在狱内公示。重要罪犯和重大案情的,要报到省监狱管理局审核。

  在提请法院裁定程序中,也要进行听证。检察机关也会列席评审委员会,平时会深入监区调查了解,全程监督,确保整个程序依法公开透明。

编辑:姜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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