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因素纳入假释范围
阿坝监狱目前已有200多名家庭受灾的服刑人员,获假释或减余刑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4部门文件”中,地震因素被纳入假释考虑范围。
文件规定,可以优先提请假释的对象还包括,“因自然灾害或罪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赡养老人或抚养幼年、残疾子女的服刑人员,改造表现一贯较好,且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
孙增认为,这条主要是针对抗震救灾考虑的,这样可以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
位于此次汶川大地震重灾区的阿坝监狱,目前已有200多名家庭受灾的服刑人员因此获假释或减余刑。
在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看来,这些措施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抗震救灾中的体现。
讲起在地震中的表现,刘志诚说自己被感动了:地震发生后,四川全省监狱设施遭到严重破坏,2万多名服刑人员露宿看押,但是全省没有一个人脱逃,没有发生一起冲监、袭警事件。
随后,监狱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提请减刑。
此次对符合条件的灾区服刑人员优先假释,是上述行动的延续。刘志诚希望,假释后,这些犯人到社会上改过自新,积极参与灾后重建。
板床铺上新买的床单
管教干警和当地公安机关手续交接完毕后,叮嘱对假释人员多些照顾
陈晓兰的家就在地震重灾区什邡红白镇,18年前她走的时候,大儿子8岁,小儿子3岁。
地震后儿子还活着吗?她不知道。回家后儿子是否接纳她?她心里没底。“儿子不喜欢,我慢慢来”,她像说给别人听,又像说给自己听。
2008年12月15日下午3点多,车子到达红白镇派出所,陪同的管教干警周红玉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手续交接。
来到村口,陈晓兰看见自家的房子,已是一堆瓦砾。
村妇联主任梁崇玲赶来,亲热地喊她“陈姐”。陈晓兰一时局促得不知怎么答应。
她从村人口中得知,母亲已经去世好几年了,大儿子到临镇做了上门女婿,多年没回家,小儿子流浪长大,“现在外面混”。
傍晚,被通知的小儿子赶回来了。
村长不断劝说儿子叫一声妈,但他始终没叫出口。对望,沉默,僵持。
梁崇玲主动把陈晓兰安置在自家震后新建的房屋内,临时搭起的板床上,陈晓兰小心地铺上新买的床单。
临别,周红玉拉住梁崇玲的手,一遍遍叮嘱,“陈晓兰在监狱里一直是改造积极分子,各方面表现很突出才获得了假释,请你们一定要多给些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