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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煤管站长挪用巨额公款 最后只受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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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额公款流到哪里去了

  在这些神秘账户和公司中流转的一亿余元截留资金中,运城纪委查明,其中有逾5980万元公款被挪用。

  被运城纪委查明的第一笔挪用资金出现在张林上任后的第二个月(2005年11月)。张林以煤管站经费不足为由,安排财务股出纳侯国锋在结算员潘跃辉处先后提取现金逾575万元。运城市纪检委的调查报告称,这些现金全部用于管理站的经费支出。但具体如何支出,调查报告未涉及。

  记者从茅津渡管理站了解到,2008年9月,该站的运转经费消耗不到2万元,月总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办公费用等)58.4万元。

  运城纪委查明,张林挪用的第二笔资金借给了房地产商。

  2006年7月,张林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两次从截留的煤焦专项基金中,借给富达矿产品经销公司的车琪50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

  张林在接受纪委调查时称,借给房地产商,是为了解决管理站职工住房问题。2006年12月,该站出台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实施方案,即从车琪所开发的鼎圣花园按市场价购房。

  但茅津渡煤焦管理站党委副书记李俊亮告诉南方周末:“房价没有任何优惠,甚至比市场价还高一些,所以站里没有任何人购买。”

  运城纪委副书记毋昆峰告诉南方周末,张林借给车琪500万元,现在纪检委已经追回100万,余款400万尚在追还中。

  张林挪用的最大一笔资金发生于2007年3月。该年3月15日,张林以给管理站搞三产为名,用平陆县大恒兴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青岛天之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德春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同”。2007年3月14日、5月8日、5月18日三次从“平陆县大恒兴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给宋德春汇款4807.5万元。

  据纪检委调查之后,这笔资金已经追回4757.5万元。

  运城市纪检委的调查报告显示,张林挪用的最小一笔资金为100万元,后已追回。

  巨额截留改善了谁的生活

  运城市纪委的调查报告和纪委副书记毋昆峰,均一致认为张林截留如此巨额资金是为了改善煤管站职工的生活与收入,且多数款项已追回。故情有可原,作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但该煤管站的上级单位运城分公司一负责人认为,张林担任站长之后,首先改善的是自己的办公条件:仅百余人的正科级单位,站长却开着六十多万元的轿车,副站长开着四十多万元的轿车,站里十几万元的轿车就达十多部。山西日报《茅津渡煤焦管理站收费混乱》一文对此亦有披露。运城分公司副总经理李跃进亦向南方周末证实了此事。但李跃进称,现在“所有超标的车都已被分公司收回”。

  南方周末记者查知,该煤管站在2008年9月所支出费用为58.4万(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办公费用等)。

  运城坊间对此案的处理多有非议。运城纪委副书记毋昆峰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因为对于张林一案的处理有异议,山西省纪检委已于9月份将全部卷宗调至太原。

  记者曾辗转寻找已被撤职的张林,但据其街坊介绍,自今年6月份之后,他们就一直没有再见到过张林。山西省煤炭运输总公司运城分公司副总经理李跃进介绍,张林自己做生意去了。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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