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消费券”的促消费手段受到商务部认可后,杭州市政府开始酝酿“公务员部分工资和福利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书记、市长带头,到1万多名公务员,这些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要切出5%至10%,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
该市领导称:这一行动的政治效应远大于经济效应,政府是想以实际行动告诉社会,愿与公众抱团取暖共度难关。(见2月10日中国经济网)
将公务员部分工资和福利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听起来是个很不错的拉内需手段:迫使不敢花钱的公务员们不得不花钱。但我认为,这种办法如果出于群体的身份自觉,用在公务员身上并没有多大问题。基于其公职身份和公费供养,公务员有责任让渡部分权利承担某种公共责任——消费萎靡经济不振,政府号召公众以消费爱国,公务员首先要作表率,将自己的收入(而不是公款)用于消费,以此向社会传递决心和信心。杭州市政府酝酿“公务员部分工资以消费券发放”,这体现了公务员一种可贵的身份自觉。不过这种措施关键是要尊重公务员的财产权,领导不能独断地替其他公务员作选择,可以提供现金和消费券两类供公务员自由选择,不能强迫接受消费券。当然了,更不能将这种措施扩大到其他群体,那就侵犯了其他公民对收入的自由支配权。
公众更担心的是,在公共财政软约束的制度背景下,“将公务员收入以消费券发放”会成为政府滥发福利的制度后门,公务员消费券会异化为一种新公务福利。
将公务员部分工资和福利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好像并没有额外给公务员发放新的福利,甚至因为“失去工资自由支配权”而利益受损。可这种看起来很道德的利益让步只是一种幻觉,具体执行起来是否真会“以等价的消费券替代等额的工资”,真是“发放多少消费券就会减发相应工资”,而不是打着拉动消费的幌子变相给公务员增发新的福利,纳税人根本无法控制。
公务员工资和福利的发放并不公开和透明,公众根本看不到公务员的工资条,谁来监督消费券与工资的增减关系,从而约束公务员未借消费券增加新的福利。然后,公共财政在纳税人监督之外,政府预算缺乏应有的硬约束,谁能保证政府不会拿纳税人的钱来给公务员增发消费券?他们对公众说是将工资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实际上工资一分不减,福利丝毫未变,我们也不得不相信。
从节日补贴、公车补贴到廉政保障金,多少福利就是在这样的“替代和转换游戏”中异化和沉淀为新公务福利的,多少福利就是在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下被开发出来的。所以,我们应该对公务员“减少工资代之以消费券”这一举措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