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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称74年中越海上冲突促使中国研制J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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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初对新机的作战要求是远程、能超低空高亚音速飞行、全天候、执行夜间任务,有专门的武器系统操纵员。这种双座战斗轰炸机,概念上与欧洲的“狂风”、美国的F-111或苏联的苏-24“击剑手”相似。同时,中国海军航空兵也对该机的反舰作用显现出兴趣。海航需要能执行反舰任务的攻击机,作战半径是Q-5的2.5倍,载弹量是Q-5的2~3倍,并且无需战斗机护航就能与敌机进行空战。然而,那时的中国航空工业还不能同时为空军和海军研制两种不同类型的战机。

做风洞试验的Q-6模型显示该机采用的是变后掠翼设计

  整合部队需求

  由于上述原因,国防科委以中国空、海军的需求为基础来确定新机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指标,提出的新型战斗轰炸机是一种具有空对面和空对空攻击能力的多用途轰炸机。该机须具备3000-5000千克的携弹量以便对大、中型水面舰只进行海上攻击以及对前线海、空基地、通信中心和部队集结地进行精确打击。这样的攻击应可在低空、全天候、近音速、昼夜条件下进行。此外,国防科委提出飞机高空最大速度为1.5马赫,低空(低于500米)最大速度为0.9马赫,航程2800千米以上,作战半径800千米以上。该机还需能使用二线空军基地,因此需要有良好的短距起降性能和野外维护保养能力。

外刊绘制的中国JH-7战机空军型侧视图

  根据以上这些指标,中央军委认为可以为两个军种研制一种采用不同武器和航电结构的机体平台,这样能节省研制经费和时间。1976年6月,在北京召开会议,三机部向中国主要飞机制造商招标来启动研制项目,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出各自设计。

  沈阳和南昌飞机厂的设计研究所很快拿出各自的设计方案,而西安在这方面落后了一点。南昌提出的Q-6,以经过重大改进的米格-23机体为基础;沈阳提出以J-8战斗机为基础的对地攻击型;西安方面提出的就是JH-7。

  1977年2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批准该研制项目,并将任务交给航空603飞机设计研究所和西安飞机厂。603所的主设计师陈一坚负责飞机设计;而西安飞机厂——后成为西安飞机工业总公司,负责原型机的制造和以后的批量生产。与此同时,飞机发动机的研制工作交与现在的西安航空发动机厂。此时的新轰炸机按照中国通常的轰炸机命名方法,紧随西安的H-6轰炸机之后,被命名为轰炸机7,简称为H-7。有其它消息说,西安公司在1977年11月才提交方案。

编辑:陈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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