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闻>中国视野>>正文

云南官方称看守所摄像头损坏半年未修遭质疑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躲猫猫事件”新闻发布会现场 陈昱州图

  【引言】

  “躲猫猫”的调查结果出来了,原来不是犯人在“躲猫猫”,而是有关官员在“躲猫猫”。可是,新的“躲猫猫”问题又来了,所谓的监控设备损坏是不是也在玩“躲猫猫”?

  □记者朱金中通讯员赵安金

  2009年2月27日17时,在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召开的“躲猫猫”事件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宣布: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已作出处理。

  最高检检察长批示严查

  昨日下午5时,在云南省委宣传部主持下,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云南籍男子李荞明在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死亡一事进行通报。

  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刘小凯介绍说,2009年2月12日,发生在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的在押人员李荞明非正常死亡案件,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严重伤害,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该案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尽快依法查清案件事实。云南省检察机关在案发次日就迅速介入侦查,并成立了专案组,按照“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出重要批示,并派员赶赴昆明指导办案。在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下,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

编辑:王雅坤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