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27日17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日前社会极为关注的“躲猫猫”事件检察机关调查结论: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
据检察机关发言人刘小凯介绍:1月28日,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李荞明是新进所人员等各种借口,多次用拳头、拖鞋等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2月8日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李荞明被普华永猛击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12日死亡。
通过法医学家对尸体进行检验并进行死亡原因鉴定,证实李荞明系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罪责,共谋编造了李荞明系在玩游戏过程中,不慎头部撞墙致死的虚假事实。张厚华等人的犯罪事实及其串供行为已有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报告及同监室所有在押人员的供述等证据证实。
新华社昆明2月27日电(记者王研)“躲猫猫”一案的调查结果27日由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布,与先前向媒体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有较大出入。对此检方表示,这是由于涉案人员串供,加上急于向媒体公布,对先前的调查产生了影响。
20日上午,昆明市晋宁县公安局向网友、媒体代表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公布对“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结果时,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也在场,他表示检方初步调查表明:8日下午,晋宁县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普某某、李荞明等人在玩游戏时,因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的头部左侧,致使李荞明头部右前额撞击在监室门框上受伤,李荞明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27日正式公布的检察结论中,“玩游戏”关键词被更改成“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检察机关发言人刘小凯表示,这是由于其同监室关押人员串供、建立攻守同盟,使案件调查侦查产生很大困难,为及时向媒体公布,检方在未调查完毕的情况下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
这一说法27日得到了公安机关发言人杨建萍的证实。同时,杨建萍表示,在与检察机关共同调查时,发现了看守所的监控设施损坏达半年未进行修复的情况,于是才在责任追究中明确了看守所相关领导的责任。
检察机关发言人刘小凯说,2月8日李荞明被殴打后送进医院,次日检察机关就介入调查案件。但办案需要相应时间,李荞明12日死亡后法医介入案件,对其尸体进行检验鉴定,这也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作出符合事实的鉴定结论。因此,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至27日才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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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不力,驻所检察人员被免职
新华社昆明2月27日电(记者王研)云南省检察机关27日发布“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殴打、体罚在押人员等问题,晋宁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决定免去该室主任赵泽云的职务。
云南警方处理相关责任人,撤职3人
新华社昆明2月27日电(记者王研)云南检察机关公布“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后,公安机关表示:目前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3人遭撤职,1名民警被辞退。
公安机关发言人杨建萍介绍,这起案件暴露出晋宁县公安机关特别是看守所在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对晋宁县公安局局长达琪明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国栋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所长余成江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晋宁县看守所分管管教工作的副所长蒋瑛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负责管理李荞明所在监室)予以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