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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交易即将纳税:打币工作者广受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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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报观点

  国家正在逐渐承认虚拟货币交易

  虚拟货币征税的具体实施可能相当复杂,但从《批复》中,我们可以看见一个明确的态度:政府部门首次将虚拟货币视为“财产”看待,从而将虚拟货币和虚拟货币交易纳入国家经济管理体系范畴。这表明,国家正在逐渐承认虚拟货币交易。

  这个意义十分重大,不但有望确立Q币、魔兽币、百度币等虚拟货币存在的合法性,而且为今后规范管理虚拟财产,虚拟财产保护等立法等问题开了一个好头。如果真的要立法保护,那么还要解决可能出现的滥发虚拟货币攫取财富、发行公司破产导致的损失由谁承担等一系列问题。

  无论虚拟货币有多大的争议,对其征税有多大的争议。但虚拟货币诞生的初衷仍然客观存在,那就是为了激励玩家并方便网络交易。此外,虚拟货币也正像其他日常生活用品一样,成为许多人必不可少的资产。因此,看到虚拟货币存在的巨大市场规模,承认虚拟货币的交易价值,用征税的手段去引导市场发展,或许比全面禁止更能有效遏制虚拟货币的负面冲击。

  当然,虚拟货币如何进行征税需要更进一步的细则。同时未来虚拟货币交易、保护等也有待相应法规的进一步健全。比如说,如果政府认同了虚拟货币是玩家私有财产,那么玩家应该对其拥有自由交易处置权,那么在相关规则方面,就应该制定相应规则对其进行有效维护和监管。

  从目前看,各项法律保护仍未明确和建立,那么国家税务总局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践中,应不断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体系,而不仅仅单一增加税收收入.另外,在征收之前,必须明确一些难以操作和执行的问题。比如,由于税收是按照属地原则征收,互联网的无国界属性,也导致后续措施中,必须明确谁来征收的问题。

  实际上,相比后续措施和立法保护,目前最重要的第一步,是应该界定哪些行为属于虚拟货币交易,认定虚拟货币的范畴和定义,区分游戏道具和虚拟货币的现实差别。以腾讯Q币为例,当用户购买来Q币充值时,很明显是一种虚拟货币交易行为,征税也就具备实施的基础条件。然而,当Q币转换为游戏内某种游戏道具时(比如转换为了欢乐豆),那么这种欢乐豆是属于虚拟货币还是游戏道具?又该对它如何征税?因此可以说,只有对虚拟货币有了明确范畴和定义之后,才有了征税可行的基本条件,网游企业和玩家也才有了统一的价值认同,也才能更好保护网民的虚拟财产和合法权益。

  

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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