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普嘉
“不明真相的群众”算是官方用语,在好几起群体性事件的调查通报中参与群众都被冠以“不明真相”,因为不明真相,许多人围观、参与、不满,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一个说法。在网络里,也有很多人因为不明真相,对新闻事件进行持续的关注,甚至不停地追问,渴求一个答案。但知道了答案又如何?上一周,上海在建住宅楼倒塌后政府公布调查结果,杭州萧山区公布甲流患者死于触电,成都公交车燃烧案告破……公众知道答案后,追问仍在继续。
通过宣传部门或新闻发布会的方式,政府告知公众真相,本该个毋庸置疑的权威答案。可是公民对知情权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但要了解“是什么”,更要知道“为什么”。调查结果公布了,结论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这样定性,而不是那样,总该有个解释。而在对原因的解释上还是做得不够,以至于不能平息人们心中的疑问。我认为以下几点造成这样“没完没了”的局面。
第一,调查结果与人们的常理推断有出入,从而质疑结果的真实性。上海的那栋楼倒的方式很奇特,按照人们的经验认知,推断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地基没打牢,设计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的。可上海市政府7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倒楼事件调查结果却否定了公众先前的判断。调查结果称,原勘测报告经现场补充勘测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柱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房屋倾倒的原因是“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什么都合格,难怪有网友戏称原来这栋楼是“自杀”的。
第二,报告过于专业,普通百姓难以理解。如上海楼倾倒的报告中,“压力”、“水平位移”、“抗侧能力”、“PHC管柱”等专业术语,可能非要内行人才看得懂。因为报告不通俗,就会让人产生故作高深来忽悠公众的印象。我相信“过大的水平力”的确能够让楼倾倒,如果结论换一种更通俗的表达方式,达到的释疑效果会不同。
第三,调查结果更有利官方,有隐瞒事实,推卸责任之嫌,公众质疑结论不可靠。如那栋倾覆的楼,工程质量样样过关,“过大的水平力”俨然不可抗力,问责程序无法启动,不会有官员为此丢乌纱帽。另外,质量合格也证明同一小区内别的建好的楼没问题,业主退房也就成了无理取闹。再有杭州甲流患者在医院死亡,甲流虽然可防可控可治,但毕竟也有0.4%的死亡率。当官方说肯能会出现死亡病例的同时,杭州的甲流患者就意外死亡了,却不是死于所患疾病,并且在高级隔离病房内触电,死因难免让人产生怀疑,杭州甲流患者详细死因还要一周后认定。
第四,官方自己也解释不清楚。如杭州甲流患者死者家属获赔95万元,对于这个数额是如何确定的,萧山区卫生局表示:“由于此类事故较为特殊,赔偿金额上没有可比性,无法确定95万元是高是低。不过,这个数额得到了死者家属的同意。”在我看来,对患者的赔偿数额确定不复杂,作为民事赔偿强调意思自治,就说95万是医院和家属的协商结果就行了,不必使用含糊其辞的外交辞令。官方的表述让人感觉家属一方很被动,事实并非如此。
信息如何公布,公布哪些信息,公布到何等程度都有一定的讲究。作为官方来说,所公布的信息承当着稳定人心、顾全大局的重任,出于种种考虑,所公布的信息很可能是选择性的,避重就轻,甚至不全面的。加之,有时公布信息时对公众的怠慢,如武汉市政府就经济适用房摇号6连号事件近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55秒就打发了,不留给媒体提问的时间。问题得不到官方的回应,缺乏有效地沟通,造成了即使公布了结论也不能让公众信服。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行一年多,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在很多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人们也越来越“刁钻”,不再是政府说什么就信什么,充满着怀疑精神的追问,对政府的信息公开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做好信息公开让公众满意,需要敢于揭露真相的决心和勇气,要有对公众坦诚相待的诚意,有了勇气和诚意就有了再谈表达方式方法的问题。人们对事件的追问都止于政府信息的公开将大大提升政府公信力。(原题为:知道官方答案后还需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