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枪毙的勇气,无坐牢的耐心!”
日本战败后,陈璧君被蒋介石诱捕。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的《惩治汉奸条例》,凡犯了通谋敌国十二项罪行中的一项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1946年4月16日下午,苏州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内人头攒动,座无虚席,连过道和被告席旁也都挤满了前来旁听的人群,他们早已等候在这里,准备争相一睹审判头号女汉奸陈璧君的盛况。
但陈璧君拒不认罪,与检察官展开针锋相对的舌战,矛头不时指向蒋介石。
当审判长在法庭上宣读判决陈璧君“处无期徒刑”时,陈璧君说:“我有枪毙的勇气,无坐牢的耐心!”最后,审判长说:“被告对本判决如不服,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
陈璧君高声说:“我当然不服,但我绝对不会提出上诉。判我无期徒刑,是最高当局早就决定了的,不过借你的嘴巴宣布而已。即使上诉,绝无可能更改。这一点,我比你们更清楚。”
宋庆龄与何香凝替其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