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文化遗产糟粕论和价值虚无论者在保护非遗行动上表现出的是一种不重视、不作为,而单单偏重非遗商品价值的某些地方政府和商人又表现出某种乱作为。近年许多地方一味奉行“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不少写进党委政府红头文件),在掠夺式旅游开发和过度产业化包装热中,部分非遗沦为功利性工具,其文化本体功能反被屏蔽。乱作为同不作为一样,都会给文化遗产事业永续发展埋下祸殃。
-半月谈记者 周清印 李怀岩 蔡玉高
火了旅游,失了原真
去年9月,贵州斥资3亿多元对世界最大苗寨——黔东南西江千户进行大动作改造,一时引起各界争议:是保护还是破坏?
我国非遗富集的地方不少是贫困地区、偏远地区、民族地区,“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这些地方生存压力大、发展冲动强,最直接的捷径是把大量民族民间艺术表演形式和民俗开发成旅游产品。遗憾的是,有不少为了急功近利迎合市场而变味变质,陷入过度商业化开发误区。
以下做法在很多旅游区屡见不鲜,风潮甚猛:凡是唱得好的民歌手和舞蹈者都进了旅游区,成了关在笼中的金丝鸟,艺术与生活距离越来越远;一些时空跨度大的民族原生态歌舞和民间礼俗原本只允许出现在特定的节日或场合,却被集中在仿建的“民俗村寨”以互动体验供游客娱乐,变成了平淡而粗制滥造的商业秀;刻意制造假冒伪劣民俗,“伪民俗”取代真民俗(这在“婚姻”等习俗方面表现尤为突出),游客上当后大呼“民俗也要打假”……诸如此类对文化遗产肤浅的解读和滥用,已很难从根本上保护本已脆弱的非遗。
辩证地看,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原非水火冰炭。将部分非遗保护和开发作为特色文化产业来运作,不仅可以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经济支撑,也能为非遗资源提供一个广阔的发展平台。但这是指合理利用,而不是一味非理性开发,以创造经济效益至上。事实上,当我们对非遗保护工作还没有做得很到位时,就将其盲目推向市场过度利用,等于把原生态非遗撕成碎片,各取所需,显然违背保护初衷。
壮大了产业,丢失了核心
半月记者调查发现,在非遗众多门类中,属于生产性非遗范畴的传统手工技艺相对最容易转化为生产力,从而走向市场,实现商品价值。但即使在此类非遗生产性方式保护问题上,许多专家也呼吁慎言产业化,以免使非遗发生变异,变得偏离其宗。著名民俗学者乌丙安称,许多地方领导一听“利用”很高兴,但何为“合理利用”,则很难界定,由于各个非遗项目的可生产属性不同,有的适合成规模开发,有的根本不适合。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用产业化思维大规模开发生产性非遗的流行导向,南京艺术学院研究员、国家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徐艺乙发出预警:“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完全是两回事,产业化要求低成本、大批量生产,这和手工技艺的生产正好相悖。传统红木家具企业产量虽然低,但讲究质地精良、技艺精湛,一辈人用完了,下一辈人还能接着用。而且,产业要求有规模有标准,但文化要求个性、要求独特。如机器制作紫砂壶,每把壶都一样,那就失败了。”
在南京云锦研究所,所长王宝林指着大花楼一架木织机对半月谈记者说:“中国三大名锦中,蜀锦、宋锦手工织造技艺大体可以被机器替代,但机器绝不是万能的,南京云锦以通经断纬、逐花异色独步,其木机妆花手工织造技艺全靠个性化想象和灵活性操作,心到手到方能成就一幅幅形态各异、灿若云霞的云锦。我们之所以有信心拿木机妆花这一核心绝技申请世界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因为它巧夺天工,电脑等现代机器手段根本无从复制。”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一直被誉为文化遗产的守望者,他现在痛心疾首的就是,当前很多地方对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多来自“长官意志”和开发商的商业策划,既没有专家组的参与和严格审定,也没有专家的文化智慧和科学眼光,甚至简单地与地方政绩和经济收益挂钩。即使有个别专家被请去出主意,最终也是官员拍板和开发商说了算。某些官员和开发商还理直气壮地认为,文化遗产被产业化了,赚到钱,就是得到了重视,起到了作用。冯骥才则反驳道,文化遗产一旦被产业化,就难免被按照商业规律解构和重组,经济潜力较大、能成为卖点的便被拉到前台,不能进入市场的那一部分则被搁置一旁,由此造成非遗被割裂与分化。古村落中的民族语言和民间文学(民间史诗、传说、故事、歌谣等)就是消失得最快的非遗。
的确,对于非遗保护而言,产业化也是一把双刃剑,运用不当,则反成伤害。毕竟,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产业化包含以下要素:市场化的运作形式、达到一定的规模程度、与资金有密切关系、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非遗毕竟是文化,是超越私有与利润的人类共有的精神意义。而要解决二者的矛盾,就需要建立起非遗市场化、产业化后的评估、监测、规范等管理机制与利润分配体系,在坚持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的原则下积极寻求新时代背景下非遗的生存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