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前后,知识分子们一方面兴奋而热烈地讨论着欧美、日俄等国的现代思想和文化制度,另一方面,传统封建伦理、两性观念仍然左右着大部分人的生活。
“媒妁婚姻”与“自由恋爱”的冲突是青年人反抗父权统治突出的问题之一,“亦夫妇,亦朋友,亦伴侣”的新女性对他们而言常常只是理想,新青年和旧式妻子的结合是当时最典型的婚姻形式。《新青年》的大部分进步作者都和自己缠脚的、文化水准很低甚至是文盲的妻子相依生活。《随感录四十》借一位青年读者的口吻,道出此代人被启蒙的心智和无奈的现实间的矛盾:“爱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
胡适在12岁时便已订婚,直至13年后,他从美国学成归国,以新文化运动先锋和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于1917年迎娶了母亲选定的小脚妻子。留学期间,胡适曾在日记中宣称“吾于家庭中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 ”但随阅历增长,对旧式婚姻的合理性发生了根本的怀疑,“没有爱情的夫妇关系,都不是正当的夫妇关系,只可说是异性的强迫同居。”深陷于传统伦理道德的重压下,他们在公共生活中,对封建礼俗,尤其是“孝”的观念发起了挑战。
1919年10月鲁迅著长文《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借用了进化论的观点,谴责中国的家族制是“反自然”的。既然无法使自身解放,那么父辈一代的启蒙斗士们,就必须对下一代的解放寄予希望: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1919年夏,胡适作白话诗《“我的儿子”》:“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新潮”成员比师辈们年少十年,他们更不愿忍受孝道的终日教诲,自身却也无法逃脱传统家庭对于婚姻的干涉。据1921年对631名大学和中学男生所作的调查,184名已婚青年只有5人是自己选择的妻子,而181桩已经定下的婚约有158桩是父母包办的。“新潮”成员进入北大时,几乎都已结婚。他们创办社团时,已是父亲了。在婚姻家庭变革的思潮中,五四时期家庭重组情况明显增多。他们都渴望过着与启蒙观点相一致的自己的生活。傅斯年在15岁时与母亲选定的一位姑娘结婚,不过他从未公开批评自己的双亲,但在《新潮》创刊号上,道出了整代人的痛苦:“中国人对于家庭负累的重大,更可以使得他所有事业完全乌有,并且一层一层地向不道德的中心去。”“咳!家累!家累!家累!这个呼声底下,无数英雄埋没了。”
鲁迅在许广平的鼓励下与其同居,宣告对这种“牺牲”的反抗,然其一生不曾与原配妻子离婚。而胡适曾与曹珮声倾心相恋,最终在江东秀持刀要杀儿子的威胁下妥协。他们依然勉力支持后来人对于理想爱情的追求。而五四一代人的内心挣扎与动荡经历也使得他们的另一半同他们一起承担了过渡时期的历史,正应了鲁迅的话,“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

剪去长发的新女性
娜拉们的问题
五四时期的妇女解放思想是以对贞烈观的批判拉开帷幕的。1914年,袁世凯颁发了《褒扬条例》,以匾额题字和牌坊褒扬“妇女节烈贞操可以世风者 ”。在一片宣扬贞烈的喧嚣声中,一些妇女争先恐后地殉夫殉节。1918年一位妇女在丈夫死后用了9种不同的方式自杀,受了48天的罪才身亡。她的神主牌被供奉在祠堂让人膜拜,并被举为妇女的道德楷模。
在这种社会风气下,周作人翻译了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文中大胆提出:贞操不是道德,而“只是一种趣味,一种信仰,一种洁癖……没有强迫他人的性质”。
1918年,《新青年》的“易卜生号”发表了易卜生的三部剧作,其中《娜拉》的影响最大。娜拉在丈夫指责她背叛了贤妻良母的“神圣职责”时,回答:“我还有一个更神圣的责任——我对自己的责任。”娜拉焕发了中国青年的想像力,他们读有关她的书,写关于她的文章,甚至在舞台演出《娜拉》。那些想在家族制度下获得个性地位的年轻人,便成了生活在繁重的忠贞与责任压力下的“媳妇”的天然盟友。
鲁迅面对妇女解放问题的现实性,强调了女子经济权的问题,他认为“要求经济权固然是很平凡的事,然而也许比要求高尚的参政权以及博大的女子解放之类更烦难”,因为“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而胡适则借鉴了在美国生活的经验,认为女性应在社会上自强自立,并主张打开大学女禁。在此之后,北京大学就开始招收女生作为旁听生,并聘请了外籍的女教授。
事实上,除了《新青年》曾特地开辟“女子问题”专栏,集中刊发了7篇女性作者写的妇女解放论文外,妇女解放问题基本上还是以男性为主体发起的探讨。张申府指出了“女子解放”这一口号所含的不恭之意:敬重他人价值的人绝不去说什么“解放某人”,晓得自己价值的,也必不甘受人“解放”……“解放”唯一正确的含义应是自己解放自己。这也揭示出,在关于女子的种种封建传统思想依然阴魂不散的当时,妇女解放将会也必然是一场漫长的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