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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思新文化:“五四”算是一场运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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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挺

      惨痛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不能随便给事件起名做“运动”。也许正是这种善造运动的轻率,使中国之后的“运动”都贬值了,质量都低下了,因此也就泛滥成灾了。三天两头就运动,《芙蓉镇》片尾的一句“运动了”,声犹在耳,令人唏嘘。

      史家把1919年5月4日这一天提升到中国历史转折点的高度,原因据说是这一天的“运动”标志着“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终结和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始”。我就纳闷了,不知如何得以立论,甚至要弱弱地问一句“五四是运动吗”?这一天究竟有什么重大意义足以使其命名一个时期,一个运动,一种精神,甚至照亮一个时代?

      学界习惯将“五四”与“新文化运动”合称为“五四新文化运动”,意指新文化运动必然发展至五四运动,而五四运动正是新文化运动的最高峰,五四足以概括、统领整个新文化运动。这种认识是有偏差的,正如袁伟时所说,“新文化运动完全是民间的思想文化运动”,内容以宣扬人文精神为主,包括民主、自由、平等、博爱、法治、理性等等,而政治激进主义恰恰是与新文化运动相对立的。要说新文化运动结出五四的果子,不免有些牵强。可这又不是一种胡诌乱扯式的宣传,因为“五四”前后的态势实在暗合一根主线——资产阶级的难当大任与无产阶级的独当一面。要完善一个的革命编年史,五四毫无疑问是一块可供雕琢美玉。

      说穿了,五四这天就是学生示威,在俗人眼里是“五分钟的热情”,在胡适眼里是“五四事件”,在梁漱溟眼里是“学生事件”,在亿万眼里是“北京的公民大活动”,后来逐渐有人站在“市民运动”与“民众运动”的高度来探讨,诸如发表于北京《国民公报》的“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北京学生运动之示威运动与国民之精神的潮流”。而后炮制了《北京学界全体宣言》的学生罗家伦在《每周评论》上的“毅”这个笔名写了《“五四运动”的精神》一文,第一次提出“五四运动”这个名词。罗家伦总结了“五四运动的精神”,主要有三条,一是学生牺牲的精神;二是社会制裁的精神,三是民族自决的精神。陈独秀也总结到,一是爱国救国,二是直接行动,三是牺牲精神。但这“运动”之所以“震古烁今”,很大程度上还是之后追封的。

      个人以为,“五四”是个轰动事件,而它所引发的后续影响则是违背新文化运动精神的。当然,封给它一个“运动”的名号也并无不可,因为学生事件使当局吓出一身冷汗,所谓“此风万不可长”,凡事都有第一次,没有“五四”的首开先河,中国这个没有公众运动的国家还会在黑暗中摸索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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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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