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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宗、章宗:二帝施政带来“盛世之治”

金世宗完颜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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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少数民族入主汉地的几个王朝中,金源算不上声名显赫,但其间五十年的“盛世之治”却在历史上颇有口碑。与辽、夏、高丽平安相处固然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最关键的还是在于二帝治国策略确当,施政措施得力。本文拟着重探讨二帝的治国谋略与思路,考察其在人才资源的培养、个人修养的加强、爱民思想的树立、惩治腐败的制度与力度及其它方面的可资借鉴之处。  

  在女真人统治北中国的119年中,政治形势几经波折。太祖宝剑初试,锋及辽宋,奠定开国基业。太宗“灭辽举宋”,缵以武功,述以文事,创立经国规模。熙宗恰逢四方无事,自己亦无甚大作为,晚年酗酒妄杀,祸及自身,年方而立即被弑。海陵王弑君夺位,屠灭宗族,暴虐成性,淫及姊妹,以致被《金史》称为 “无道主之首”。海陵在位的十三年,国家灾难深重,岁无宁日,金室元气大伤,人不亡己而欲自亡。直至世宗即位,励精图治,南北讲和,才使国体康复。继以章宗完善制度,治化修明。世、章之时,金室如日中天,四海清平,百姓额首。卫绍王政乱于内,兵败于外,地震频繁,灾害不已,“其灭亡已有征矣”。宣宗执政,蒙古初兴,政权衰落,被迫南渡,苟延残喘20年。末帝受命于危难之际,既无雄才大略,又不敌蒙古精锐,终致回天无力,金祚衰竭。

  世宗、章宗在位的五十年,是金室中兴、承平的时期。世宗接过海陵王留下的“赋役繁兴、盗贼满野”的烂摊子,即位五载就与宋讲好,和平共处,相安无事。稳定的“国际环境”使他有足够精力抓国内的政治、经济建设,“躬节俭,崇孝弟,信赏罚,重农桑,慎守令之选,严廉察之责。”其政绩是十分显著的:“家给人足,仓廪有余,刑部岁断死罪,或十七人,或二十人,号称‘小尧舜’。” 章宗承世宗治平日久,“宇内小康,乃正礼乐,修刑法,定官制,典章文物粲然成一代治规。”

  一

  任何一个政治集团,都无法忽视贤能之士的作用。贤者德耀四方,垂范后世;能者才高八斗,建功立业。但贤能之士多属幕僚,都在期盼政治集团领导人物的“慧眼”扫描到自己。周公吐哺的故事告诉后世领导者,纳贤既可获得为我所用的人才,又可博得“胸怀宽阔”之美誉。然而,历史上忌贤妒能的领导者并不少见。因此,能否纳贤就成了衡量一个君主度量大小的重要指标。

  世宗1161年10月登基,次年正月即申明:“进贤退不肖,宰相之职也。”对贤才表现出极大的渴望。这主要基于两点:一是自己38岁即位,虽然年富力强,但要做的事情太多,紧迫感时时萦系心头。大定十七年,他感到盛年不再:“朕今年五十有五,若年逾六十,虽欲有为,而莫之能矣。”二十六年,他再次忧心忡忡地说:“朕夙夜以思,惟恐失人。朕既不知,卿等又不谏,必俟全才而后举,盖亦难矣。……朕与卿等俱老矣。天下至大,岂得无人,荐举人才,当今急务也。”在他去世的前两年,面对荐举不力的宰臣,他气愤地责备道:“卿等老矣,庶无可以自代者乎,必待朕知而后进乎?”求贤之切,溢于言表。第二个原因是,人才若不及早使用,便会老掉,造成浪费。二十八年,他告诫臣下:“用人之道,当自其壮年心力精强时用之,……凡有可用之才,汝等宜早思之。”阿鲁罕“有干材,持心忠正,出言不阿顺”, 但直至大定二十八年四月才由陕西路统军使擢为参知政事,八月即罢。世宗亦为“用之虽迟”而惋惜不已。

  尽管对人才如此渴慕,但二帝用人始终坚持着自己的原则。首先不用年老之人,力求干部队伍年轻化。年老之人虽然阅历丰富,思虑深远,但体力和精力毕竟有限。刘邦《求贤诏》曾着意强调:“年老癃病勿遣。”癃病,手脚不灵活之意。世宗大定十五年闰九月“诏年老之人毋注县令。”无法更换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年老而任从政,其佐亦择壮者参用。”十六年十二月,又“诏诸科人出身四十年方注县令,年岁太远,今后仕及三十二年,别无负犯赃染追夺,便与县令。”改革的力度虽然不是很大,但毕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作出了积极的反应。大定二十年又将注县令的时间减作29年。大定二十八年三月,世宗命官员举荐“进士已在仕者”,拟择优补充学士院职任。特意规定:“应赴部求仕人,老病昏昧者,勒令致仕,止给半俸,更不迁官。”章宗明昌三年倒是有一次例外,尚书省荐举三人,其中胡光谦“年虽八十三,尚可任用。”后来章宗特赐其明昌二年第三甲及第,授将仕郎、太常寺奉礼郎。不过这也是对尚书省的荐才表示鼓励,并非重用之,因为奉礼郎只是一个祭祀时“掌设板位执仪之事”的从八品官,且“官制旧设是职,未尝除人。”

  官吏队伍年轻化,必然要求用人者不拘资历,唯贤取之。大定十二年四月,世宗诏曰:“诸府少尹多缺员,当选进士虽资叙未至而有政声者,擢用之。”对外路正五品职位多缺员这一现象,世宗也多次表示关注。大定十三年问及原因时,太尉李石对曰:“资考少有及者。”世宗曰:“苟有贤能,当不次用之。”章宗亦曾指出用人之弊:“今之用人,太拘资历。循资之法,起于唐代,如此何以得人?”平章政事张汝霖对曰:“不拘资格,所以待非常之材。”言外之意,当今非常之材太少。章宗大为不满:“崔 甫为相,未逾年荐八百人,岂皆非常之材欤?”

  对于贤材,不管是有政声者,还是有贤名者,世宗、章宗都要慎重考察,确保其言行一致、名实相副、德才兼备才加以重用。世宗尝曰:“自古用人咸试以事,若止以奏对之间,安能知人贤否。朕之取人,众所与者用之,不以独见为是也。”(大定二十年)二十六年,他下诏书:“每季求仕人,问以疑难,令剖决之。其才识可取者,仍访察政迹,如其言行相副,即加升用。”明昌五年,章宗与宰臣讨论相国人选,在贾铉与孙即康之间难以取舍。平章政事张万公说:“即康及第,先铉一榜。”章宗不悦:“至此安问榜次,特以贾才可用耳。”

  世宗看重的是“实才”:“卿等必知人才优劣,举实才用之”(大定六年);“海陵不辨人才优劣,惟恂己欲,多所升擢。朕即位以来,以此为戒,止取实才用之。”(七年) 当有人谈论“方今孝弟廉耻道缺”时,章宗一语破的:“今之所察举,皆先才而后德。”所以他诏谕有司:“察举官吏,必审真伪,使有才无行者不能觊觎。”(明昌四年)章宗也曾在明昌四年、五年两次“赐有司所举德行才能之士”同进士出身。因为如果没有高尚的品德,那么人才就只能是媚上的奴才、欺下的奸才。

  基层官吏━━县令的人选,也是二帝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县令之职最为亲民”。他们首先加强制度建设。大定二十年十月,更定铨注县令丞簿格:“无赃罪及廉察无恶者减作二十九年注下令。” 泰和元年七月,更定右选注县令丞簿格。泰和四年,又诏定县令以下考课法,作“四善、十七最之制”, 关于什么情况下升一等、什么情况下减一资历都作了明确规定。其次,对县令严加考察:“闻县令多非其人,其令吏部察其善恶,明加黜陟。”(七年)大定十年,世宗亲令罢去“不职”的固安县令高昌裔,擢“奉职谨恪”的霸州司侯成奉先代之。十八年,他对“年老苟禄”的石城、玉田县令不满,并由此生发不少忧虑:“畿甸尚尔,远县可知。”

  人在社会中是不断变化的,入仕者尤其如此。当其地位较低时,勤奋努力,成绩明显,为日后发迹铺路。一旦“职位称惬所望”,这种热情就消失了。要么敷衍塞责,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要么挑肥捡瘦,频繁更换工作岗位。二帝对此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世宗多次要求宰臣专务政事,勤于荐贤,然终不见效。对不荐之因,他曾毫不留情地指出是宰臣“恶其材胜己故耳”、“(恐其)夺己之禄位”、“或惧其分权,往往不肯引置同列”。于是,章宗一上台就“谕尚书省,自今五品以上官各举所知,岁限所举之数,如不举者坐以蔽贤之罪。仍依唐制,内五品以上官到任即举自代。”(大定二十九年)次年三月,宣布五品官每年举廉能官一员。五月,命内外官五品以上,任内举所知才能官一员以自代。泰和七年,命朝官举通钱谷官一人,不举者罚,举不当者“论如律”。这些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官员“止以度日为务”的思想。对频繁更换工作的,章宗坚决反对:“朕欲任官,令久于其事。若今日作礼官,明日司钱谷,虽间有异才,然事能悉办者鲜矣。”明昌四年,尚书省奏大兴府推官苏德秀为礼部主事,章宗不允:“彼方任理官,复改户曹,寻又除礼部,人才岂能兼之。若久于其职,但中材胜于新人。”承安四年,敕尚书省“官员必须改除者议之,其日月浅者毋数改易。”

  当时,“荫补”制度使国家承负巨额开支。泰和元年,全国在仕者三万七千余员,其中“门荫补叙”者居三分之二。而补叙之人,既无劳绩,又非科第,多为平庸之辈。更糟糕的是,这些人还要再“荫及子孙”。这对国家来说,无疑是沉重的负担和巨大的灾害。为此,章宗更定、颁行了“荫叙法”,严格控制荫补人数:“以年老六十以上退、与患疾及身故者,虽至止官,拟令系班,除存习三业者听荫一名,止一子者则不须习即荫。”

  二

  二帝深知个人智慧是有限的,况且深居九重,民间之事难以熟知,是故“举贤之急,求言之切,不绝于训辞。” 《金史》记载的世宗要求大臣上谏的地方不下二十处。从中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其对谏臣的殷切希望、对不谏之臣的痛恶、对善谏之臣的褒赏。对于臣下所谏,只要确当,都能欣然接受。此外,他们还善于自责,对生活不贪奢华,视同平民,以求垂范众僚;对百姓从不苛责,爱如子息,以求无愧于天地良心。

  二帝希望朝官对自己加以监督:“朕年老矣。恐因一时喜怒,处置有所不当,卿等当执奏,毋为面从,成朕之失。”(大定七年)“朕以万几之繁,岂无一失,卿等但言之,朕当更改,必无吝也。”(十六年)“小民之言,有可采者朕尚从之,况卿等乎。自今所议毋但附合于尚书省。”(明昌元年)世宗甚至打破“金口玉牙”的戒律,连圣旨都可以改:“自今朕虽出,宜审而行,有未便者,即奏改之。”(十一年)在这一大环境下,善谏者被重用:“监察御史田忠儒尝上书言事,今当升擢,以励其余。”(十七年)世宗“见缄默不言之人,不欲观之”(二十七年)。当然,他更反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人:“无为面从而退有后言。”(十年)二十六年十二月,左谏议大夫黄久约退朝后面诉递送荔枝之害,世宗谕之曰:“朕不知也,今令罢之。”两天后,世宗还在朝堂上专门讲了这件事。二十九年六月,孙铎上书谏罢围猎,以其正当农时,恐伤民田。初即位的章宗“纳其言”。泰和六年,参知政事贾铉曰:“按察司既差监察体访,复遣官复察之,诚为繁冗。请自今差监察时即遣官与俱,更不复察。”章宗“从之”。

  二帝深得“省身”之妙。世宗曾公开检讨:“省朕之过,颇喜兴土木之工,自今不复作矣。”(二十六年)每遇自然灾害,章宗首先思考是否“政有错谬而致然欤?”(承安五年)承安四年五月,天旱民饥,章宗减膳,并且搬出正殿居住。同月,京畿落雨,宰臣率百官请御正殿,恢复常膳,章宗“不从”。当百官上表请章宗受尊号时,他说:“祖宗古先有受尊号者,盖有其德,故有其名。比年五谷不登,百姓流离,正当戒惧修身,岂得虚受荣名耶?”(明昌四年)终其在位二十年,百官凡十八请(就史书记载而言),章宗终究未受。赵秉文《章宗挽词》云:“凤纪三千岁,龙飞二十年。竟辞徽号册,空颂柏梁篇。”

  二帝心系百姓,爱养下民,在物质生活上严于律己。大定二年四月,世宗诏减御膳及宫中食物之半。他认为“贵为天子,能自节约,亦不恶也。朕服御或旧,常使 濯,至于破碎,方始更易。”(二十年)关于减膳、节俭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天子所用之膳、服“皆民之脂膏”(二十六年);二是“天子亦人耳”,“品味太多,不可遍举,徒为虚费。”(十四年)三是侈靡乃亡国之始、失国之由:“想前代之君,虽享富贵,不知稼穑艰难者甚多,其失天下,皆由此也。”(二十六年)酷暑之日,世宗“通宵不寐,因念小民比屋卑隘,何以安处。”(二十三年)大定九年,天下大旱,世宗“命宫中毋用扇”,慎避“农夫内心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之嫌。也许真是诚心感动了苍天,两天后就下了雨。二十一年,世宗闻说蓟、平、滦州民乏食,“命有司发粟粜之,贫不能籴或贷之。有司以贷贫民恐不能偿,止贷有户籍者。”此事暴露后,所遣官皆论罪,监察御史因为不纠举而“各笞四十”。世宗还注意保护农田、耕牛,减轻农民负担。每逢巡幸、冬猎,他都要告诫随从人员不得践踏农田,毁坏农物,“但亡失民间什物,并偿其直。”祭祀时以鹿代牛,因为“牛者农耕之资,杀牛有禁。”大定十二年又诏“金、银坑冶听民开采,毋得收税。”以增加农民收入。

  三

  大定十一年,世宗教诲皇太子曰:“以勤修道德为孝,明信赏罚为治。”这两句话也正是他自励的座右铭。二十四年,他有感于风俗浇薄,人心不古,叹曰:“不以道德感化,不能复古也。卿等以德辅佐,当使复还古风。”主张帝王以德治天下,臣子以德佐君主。对于君主而言,勤修道德的目标是培养广纳贤才、容人之过的宽阔胸怀,锻造仁厚和蔼的风范。同时,对待官吏僚属,又需从严要求。这里,宽厚与严厉和谐地统一在一起,宽厚中透着警觉,不使之流为温吞;严厉中又不乏仁爱,不使之沦为暴虐。

  世宗在处理与宋、夏、高丽关系时,颇具大国风度。高丽曾上贡一条玉带,有司奏曰“(此)乃石似玉者”。世宗没有以欺君之罪责之,而是轻松地挥挥手:“小国无能辨识者,误以为玉耳。且人不易物,惟德其物,若复却之,岂礼体耶?”(十七年正月)宋人车俊等因榷场贸易,误犯边界,按律当定死罪。世宗说:“本非故意,可免罪发还,毋令彼国知之,恐复治其罪。”(十三年)仁厚之心,无复加焉。

  对待臣民,二帝同样仁和。世宗尝“按鹰高桥,见道侧醉人堕驴而卧,命左右扶而乘之,送至其家。”章宗在御膳羹中发现一根头发,既没有杀掉厨子,也没有严治其罪,而是“举视而弃之,戒左右毋宣言。”(明昌五年)章宗还告谕手下,自己“车驾所至,仍令百姓市易。”(承安五年)按惯例,逢帝王京师拜庙及巡幸州县,所到之处要隆重欢迎。不少地方官吏曾在这方面挖空心思,取悦皇上。但章宗告诉御史台:“止令洒扫,不得以黄土覆道,违者纠之。”

  当然,宽厚并不是无原则的忍让。世宗晚年就意识到“帝王之政,固以宽慈为德,然如梁武帝专务宽慈,以至纪纲大坏。朕尝思之,赏罚不滥,即是宽政也,余复何为?”(二十三年)他曾亲手判过一个人死刑。大定十三年五月,邓州范三在斗殴中致人于死。照律典当判死刑,但有司恐其父母无人奉养。世宗怒曰:“在丑不争谓之孝,孝然后能养。斯人以一朝之忿忘其身,而有事亲之心乎。可论如法。其亲,官与养济。”

  君主的宽厚还容易助长官员的娇贵奢侈与大胆妄为,从而产生严重的腐败现象。一个王朝的腐败,首先形成于各级官员之间,太平时节尤其如此。吏治不力,则贪污成风,贿赂成习,官员怠惰,玩忽职守。世宗、章宗敏锐地注意到这些问题,也作过不少有益的探索。

  惩贪治赃,是二帝整顿吏治的首要工作。一方面,他们教育各级官员清正廉明,尤其是对宗室子弟与高级官员。世宗说:“朕于女直人未尝不知优恤。然涉于赃罪,虽朕子弟亦不能恕。”(二十六年八月)对待宰相,强调不许接受别有用心的馈赠:“朝廷行事苟不自正,何以正天下?……自今宰执枢密馈献亦宜罢去。”(大定十一年)“宰执所以总持国家,不得受人馈遗。或遇生辰,受所献毋过万钱。”(明昌元年)当时的“万钱”只能买300斤食盐。对待一般官吏,则禁止以权谋“吃”:“敕司狱毋得与府州司县官筵宴还往,违者罪之。”(明昌二年)“鞫勘官受饮宴者罪。”(泰和五年)另一方面,他们制订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如崇信县令向部民买车材,“三日不偿其直,当削官一阶,解职。”(大定十八年)世宗曾下诏:“吏人但犯赃罪,虽会赦,非特旨不叙。”(七年)章宗泰和三年定职官追赠法时,“惟尝犯赃罪者不在追赠之列。”宫中承应人出职后三年内犯赃罪者,“元(原)举官连坐”(明昌六年)。自承安二年二月,“职官犯赃,每削一官殿一年。”在他们看来,赃罪是仅次于“谋反”的第二大罪行,所以严厉打击贪赃行为,轻者降职、除名,重者,杀。仅世宗所杀犯赃官员,由从七品的县令直到从四品的节度使、正三品的招讨使:夏津县令移剌山住(十六年)、玉田县令移剌查(二十二年)、“受商赂纵禁物出界”的寿州刺史讹里也等(二十二年)、“盗用官钱”的泽州刺史刘德裕等(六年)、安化军节度使徒单子温、副使老君奴(十年)、西南路招讨使哲典(十九年)……先用“杖”再除名的也不少:“捕蝗受赂”的右三部检法官韩赞、出使宋朝“受礼物”的大兴府尹、“坐赃”的西北路招讨使完颜守能等等。由于惩贪治赃的目的是“杀一儆百”,所以世宗在执行政策时很注意把握分寸:“凡在官者,但当取其贪污与清白之尤者数人黜陟之,则人自知惩劝矣。夫朝廷之政,太宽则人不知惧,太猛则小玷亦将不免于罪,惟当用中典耳。”(十八年)故对上文提到的“买车材三日不偿其直”的崇信县令未予解职。但对屡教不改者就不那么客气了:“职官始犯赃罪,容有过误,至于再犯,是无改过之心。自今再犯,不以赃数多寡,并除名。”(同上)

  如果说世宗最恨的是“犯赃”者,那么章宗最恨的就是玩忽职守者。明昌四年,东京路副使三胜向他进献了一只鹰,换来的不是奖赏,而是一顿批评:“汝职非轻。民间利害,官吏邪正,略不具闻,而乃以鹰进,此岂汝所职也!后毋复尔。”同年,山东百姓生计艰难,不得不接受国家的赈济。章宗对提刑司很不满意:“盖卿等不职,故至于此。”承安二年十一月,北京留守以行省失职,“杖一百,除名。右谏议大夫纳兰肪杖九十,削官二阶,罢之。”

  四

  宗室子弟,本族同胞,是最令帝王头疼的一群人。作为帝王巩固基业的最可靠的后盾,他们优越感强,最容易居功自傲,滋生是非。生活在金国的,除了女真人,还有汉、契丹、蒙古等多个民族。这一问题更是突出。世宗很清楚“女直人径居达要,不知闾阎疾苦”(十年),不知稼穑艰辛,反倒凭贵族身份骄气凌人。因此诏令“女直人与诸色人公事相关,只就女直理问。”(九年)适度抑制女真人的民族优越感,体现了一代政治家的清醒头脑。对待诸王孙,世宗亦煞费苦心。严格挑选太子身边的官属,并要求诸王府长史“如诸王所为有所未善,当力陈之。尚或不从,则具某日行某事以奏。若阿意不言,朕惟汝罪。”(十二年)大定十三年,太子詹事刘仲诲请增东宫牧人及张设,世宗不许:“东宫诸司局人自有常数,张设已具,尚何增益。太子生于富贵,易入于侈,惟当导以淳俭。”十九年,有司奏拟赵王之子石古乃的随从人员问题,世宗说:“儿辈尚幼,若奉承太过,使侈心滋大,卒难节抑,此不可长。”

  当金之时,女真族深入汉地,势必在文化和习俗方面与汉族发生相当程度的融合。于女真族而言,学习汉族先进、文明的东西以提高自身素质,乃大势所趋,亦在情理之中。但于统治者而言,在此之外还必须掌握尺度,以防“全盘汉化”,废弃祖宗留下的光辉遗产。世宗尝教诲皇太子及诸王曰:“汝辈自幼惟习汉人风俗,不知女直纯实之风,至于文字语言,或不通晓,是忘本也。汝辈当体朕意,至于子孙,亦当遵朕教诫也。”(十三年)与汉人风俗对比后,他得出结论:“女直旧风最为纯直,虽不知书,然其祭天地,敬亲戚,尊耆老,接宾客,信朋友,礼意款曲,皆出自然。”为防止完全汉化,二帝在两个方面作了重点强调:一是练习武艺,包括骑马、射箭等;二是学习女真语言。

  世宗之前的几位皇帝皆忙于征战,君臣百姓自然不会荒废武艺。太平盛世,为了给女真人提供习武机会,二帝每年都要进行相当规模的秋猎和冬猎。在马嘶犬吠中感受先民的勇武,教育子孙牢记立业之本。承安三年十二月,在酸枣林的一次围猎中,仅冻死的人就达500余人,其规模之大可想而知。世宗年少时即“善骑射,国人推为第一”,即位后经常摆射弓宴、击 ,令百姓、群臣“纵观”。谏臣认为他“春秋高,围猎、击 危事也,宜悉罢之。”世宗曰:“朕以示习武耳。”大定二十九年,章宗谕有司,女真人及百姓不得用网、雕捕猎野物,“亦恐女直人废射也。”明昌四年,他又敕令女真进士及第后再试以骑射,中选者方升擢之。

  世宗去世的前一年,建立了女真大学。这是女真文化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对女真语言,世宗一直非常重视,认为不习女真语,“则淳风将弃。”(二十五年)返回故乡,在酒席上感叹:“吾来数月,未有一人歌本曲者,吾为汝等歌之。”其辞述尽祖宗创业之艰难。在他的影响下,“诸夫人更歌本曲”,使宴席“如私家之会”。显然,这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有效方式。他选定章宗作继承人,很大程度上是因其在诸王中女真语讲得最好,以致他“为之感动”(二十五年三月)。关于女真文字,金室历代帝王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太祖天辅三年八月颁布女真字。太宗天会三年十月召耶鲁赴京师教授女真字。70年后,章宗以叶鲁、谷神始制女真字,诏加封赠,还在上京立祠纪念。

  历史上曾有人将女真姓氏译为汉姓。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有载。对此,二帝屡加禁止。大定十六年,世宗就对宰执说:“诸王小字未尝以女直语命之,今皆当更易。”二十七年十二月,诏“女直人不得改称汉姓,学南人衣装,犯者抵罪。”明昌二年十一月,章宗“制诸女直人不得以姓氏译为汉字。”泰和七年九月,再次“敕女直人不得改为汉姓及学南人装束。”据《金史》所载,金源帝王中惟世宗、章宗对此有禁,这固然表明这种情形在当时的愈演愈烈之势,但其他人执政时肯定也难避免,所以同时也表明了世宗、章宗防异固本的高度政治敏感。

编辑:罗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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