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文化的隔膜,被恶意地放大了
说起来,拳民起来,跟自打基督教开禁以来,尤其是太平天国失败之后,绵延几十年的民教冲突有关。“民”指一般非教徒的老百姓,“教”指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和东正教)教会和信教的教民。两者的冲突,有些属于利益方面的,比如说,一个地方只要出现了教民群体,一个社区就出现了另一个中心,新的权威,这种权威对世界有一种新的解释,这样或多或少会令原来的权威感到一点不舒服。更多的是属于文化方面的,属于基督教自身的行为和中国传统习俗的冲突。
最早的文化冲突跟民间的戏乐活动有关。唱戏以及相关的社火秧歌活动,是中国农民的娱乐,但这种娱乐却往往以酬神演戏的方式展开,于是被教会理解为“偶像崇拜”。因此,教会特意给教民从总理衙门讨来一项“特权”,既不许教民参加活动,也不要教民分摊戏份。但是,当酬神演戏是为了求雨的时候,多少会有点麻烦,如果没求来还好,求来了,雨又不可能只下在求雨人的地上,也沾了雨露的教民,就会被人视为占了大便宜,纠纷自所难免。
比较常见的文化冲突,跟教会的日常仪式有关,从出生、入教时的洗礼,到死前的终傅礼,平日做弥撒,以及密室忏悔,都令中国的老百姓既感到神秘,也感到不解。容易往邪了想,双方有点摩擦的时候,就更易于流于恶意揣测。一般来讲,虽说中国人讲究男女授受不亲,但乡村世界,农家村姑,没有条件藏在深闺,所以,男女混杂在所难免,但是这种混杂,一般只限在野外、集市等空旷地方,一旦男女混杂在一个房间里(比如教会做弥撒),就难免引起人们有关脐下三寸的联想,从通奸到乱交、群交。至于密室忏悔,隔膜更甚,不可解释,则联想也就更加活跃,简直就板上钉钉认定就是密室行淫。应该说,自从1844年中法《黄埔条约》,基督教开禁以来,中国的城乡产生了无数的关于基督教、教会、教民的讹言,有无数份的打教揭帖在流传,其中最核心的成分,都跟“淫”有关,来自文化的隔膜,被恶意地放大了。显然,对于打破大门进来的西方人,无论输入的宗教本身怎样,中国人的观感,几乎从进入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先天不良的。
特别被恶意放大的隔膜,还有教会育婴堂收养弃婴事件。在过去,中国农村比较普遍地存在溺婴的现象,主要是弃养女婴。虽然背后有生活的无奈,但不能说不是一个恶习。当然,中国也有人办育婴事业,收养弃婴,但这个事,做得比较大的,还是教会的育婴堂。育婴堂收来的弃婴,很多本身生命条件就不太好(视弃养的时间长短而定),收来之后,嬷嬷们往往把拯救婴儿灵魂看得比拯救他们的生命更在意,因此,造成了育婴堂的婴儿死亡率比较高。当育婴堂将这些死婴集中埋葬的时候,麻烦就来了。过去弃婴东死一个,西丢一个,狼吃狗叼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一个地点,一个棺材埋很多,就很扎眼。于是传说这些孩子,都是教会害死的,更进一步传说教会拐来中国人的小孩,挖心肝做药,挖眼睛点银(可以将铅点化为银)等等。有的育婴堂为了鼓励人们帮助收弃婴,往往会给那些送来孩子的人一点报酬,但是就是有匪类,为了这点报酬,居然去拐人家孩子,这种匪类一旦暴露,就会把屎盆子扣在育婴堂头上,“坐实”了有关的讹言。轰动全国的1870年天津教案,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闹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