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打”特殊“报告”问题,后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调查李作鹏的罪行时,李作鹏认为:1.这些情况是刘丰主动告诉他的;2.黄永胜是总参谋长,自己是副总参谋长,黄永胜是他的上级,他向上级汇报情况,不算告密;3.他回北京后,在告诉黄永胜等人毛泽东谈话内容的同时,还告诉他们说:不要告诉叶群,不要告诉吴法宪。因此,不算告密。他还在法庭上对黄永胜的证言表示不满,说:黄永胜的证言中只承认我说过不让他告诉吴法宪,不承认我说过不要告诉叶群,“是不真实的,是一种赖账行为”。
在林彪出逃这件事情上,李作鹏也有责任。是他把周恩来关于“供林彪使用的256号专机,必须有周恩来、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四个人一起下命令才能起飞”作了篡改。他在给山海关机场下达命令时说:“四个首长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才放飞”。林彪的飞机起飞后,机场领导人打电话请示李作鹏:飞机强行起飞怎么办?李作鹏不采取任何阻止起飞的措施,推脱说:可直接请示总理。李作鹏的这一系列行为,为林彪出逃提供了方便条件。
人生结局
1971年9月24日,中央命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离职反省,彻底交代。经毛泽东同意,9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指出:鉴于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参加林陈反党集团的宗派活动,陷入很深,实难继续现任工作,已令他们离职反省,彻底交代。此时,李作鹏实际上已经被隔离审查,关了起来。
1973年8月,中央决定,开除李作鹏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李作鹏为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判处他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判刑后,李作鹏在秦城监狱服刑。中央有一个精神,对李作鹏这样历史上有战功的人,在生活待遇上是从优的,因此,他在狱中的待遇是很好的。后来,根据有关政策和李作鹏的身体情况,他获得保外就医。在保外就医期间,上边发给他足够的生活费。
从党和国家对他很关照这一点来看,李作鹏也算是老有所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