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明报》来讲,查良镛先生不但是个严格的老板,也是一位十分专业的编辑,当年,查先生不仅对港闻和国际电讯版着手改革,也对副刊提出他的要求。他曾对我说:“副刊是一张报纸的灵魂,港闻和国际电讯大家都差不多,但是副刊做得出色的话,那张报纸就会与众不同。”
查先生曾写下“副刊之五字真言”,贴在编辑部供大家参考:短、趣、近、物、图。
短:文字应短,简洁,不宜引经据典,不尚咬文嚼字。
趣:新奇有趣,轻松活泼。
近:时间之近,接近新闻,三十年前亦可用,三十年后亦可用者不欢迎。空间之近,地域上接近香港,文化上接近中国读者。
物:言之有物,讲述一段故事,一件事务,令人读之有所得。大得小得,均无不可;一无所得,未免差劲。
图:图片,照片,漫画,均图片也;文字生动,有戏剧舞台感,亦广义之图。
此为本报编辑副刊之要旨,新闻写作及编辑亦不妨参考。
副刊选稿标准:“新奇有趣首选,事实胜于雄辩,不喜长吁短叹,自吹吹人投篮。”
事实胜于雄辩者,并非不用议论文字,而是夹叙夹议者较受欢迎。最劣之文字是自我吹嘘,无原则地利用本报做广告,其次则为风花雪月,无病呻吟,或伤小猫之死,或叹写稿之苦。
查先生对副刊专栏作者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其它报纸决定某人写专栏,有的是副刊编辑说了算,有的是编辑主任说了算,大多数总编辑说了算。
但是,《明报》不一样,查老板虽然早已经将总编辑一职让出,一般的编务他也基本不过问,不过,专栏作者的聘请,却一定要通过他自己,别人无权决定,这是上个世纪80年代《明报》人都知道的事。
我自己的专栏(开始叫“白衣集”,后易名为“清风匝地”),尽管是潘先生向我约稿,却一样要得到查先生的批准。
即使某位专栏作者已经在《明报》副刊写稿多年,但查先生一旦察觉该专栏作者长期“长吁短叹,风花雪月,艰深晦涩,读之无味”,也会毫不客气地炒其鱿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