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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网友支持“不付款” 专家谈如何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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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铭超2006年拍得的明永乐佛像

  基金会:仍在付款期限内

  中华抢救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说,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拍卖一事,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此前一直密切关注并明确表态。2009年2月26日,鼠首兔首铜像的拍卖已经落槌。

  蔡铭超表示:“当时我想,每一位中国人在那个时刻都会站出来的,只不过是给了我这个机会,我也只是尽了自己的责任。但我要强调的是,这个款不能付。”

  说完这一句话,便没有再发言。

  牛宪锋昨天介绍说:“在拍卖会当天,蔡铭超先生做了一个委托,当时的本意是看一下拍卖现场的情况,如果撤拍或流拍,我们就不参与了;如果是进入了正常的拍卖程序,我们就会进一步关注。当现场拍卖师报价900万、1000万、1100万欧元的情况下,我们参与了竞拍,最终这两件鼠首兔首铜像以总共3149万欧元落槌。但刚刚蔡铭超先生已强调,这个款不能付。”

  牛宪峰说,由于尚未付款,且目前仍在付款期限内,因此拍卖能否最终成交尚属未知。

  律师:拒付是违约行为

  早报记者昨天下午联系牛宪锋时,他的手机已转到办公电话。中华抢救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据她个人了解,蔡铭超参拍,到底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基金名义,保证金交了多少,了解这些核心细节的只有四五个人,只能从牛宪锋处了解情况。早报记者昨天多次拨打蔡铭超本人的手机,也未果。

  “追索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诉讼律师志愿团”成员李兴锋昨天表示,他个人对于蔡铭超的做法表示尊重。但从法律上来讲,拒付拍卖款是违约行为;从情感上来讲,流拍感觉更好。

  同为律师团成员的杨智勇律师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从法律关系上来说,竞拍成功不付款肯定是属于违约行为,保证金肯定是拿不回来的。另外,还需要看拍卖合同的约定。

  “国际通行的是签了合同才交保证金,保证金之外,是否还需要再付赔偿金,则要看合同的约定。”杨智勇说,保证金是共性的,而赔偿金则各有不同,千差万别,有的有规定,有的则没有规定。具体到蔡铭超的行为,杨智勇分析,他的动机可能只是把佳士得的拍卖“搅黄”,自己承担保证金,造成人为的拍卖流拍,只是流拍的形式不同。

  网友:七成支持拒付

  昨天,蔡铭超拍得圆明园鼠兔首并表示不付款一事公开后,网上反响热烈。根据新浪网调查,截至昨天20:00,参与“你认为华人高价购买圆明园兽首是否值得?”调查的网友达17万多人,认为“不值得。兽首理应无偿归还中国,现在价格被恶意炒高”的网友达84.2%,有12%的网友认为:“值得。只要兽首能归国,华人高价回购也是值得的。”而另外的3.7%则表示“不好说”。

  此外,有74.6%的网友支持买家蔡铭超拒付拍卖款;17.8%表示不支持;3.2%支持拍下,但应该付款。

编辑:何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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