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文化>>正文

古代怎么对付抢劫犯

点击浏览更多精彩图片

各个朝代对于抢劫犯的惩罚都各不相同,你知道吗,秦朝的时候没强盗罪一说。

  明朝的明律有“轻唐律之所轻,重唐律之所重”的特点,对强盗罪的量刑重于唐律。对没抢到钱的,《明律》也要处流刑;对抢到钱的,《明律》规定一律处以斩刑。

  抢劫年年有,年关尤其多。每到年头年尾,似乎总有那么些人要出来折腾一下,譬如半路打打抢劫,把他人围追堵截洗劫一空等等,让治安警察忙乎得年年严打整治。

  在中国古代,抢劫罪叫“强盗罪”,被公认为最严重的一种侵犯财产罪,历朝历代都是严打的。

  有关强盗罪案件的最早记载是在秦朝,只是当时只有五人以上的群盗案的说法,并无“强盗罪”一说,据秦史记载,当时有戊、丁、己、庚、辛五人,以武力强抢了一个大地主后逃到了深山里,最后被围剿捕获了。

  当时虽无“强盗罪”的罪名,但处罚却是免不了的,《秦简·法律答问》载:“群盗赦为庶人,将盗囚刑罪以上,亡,以故罪论,斩左趾为城旦。”斩左脚、在脸上刺字涂墨并服筑城苦役等是秦朝处罚强盗犯的方法。

  在汉朝以前,强盗罪一直以“盗罪”概括,也就是说盗窃罪与强盗罪是相互混淆的。到汉朝,强盗罪开始从“盗罪”中分化出来,并出现了“强盗罪”罪名。汉律规定,犯了群盗罪和强盗罪的人都将被判以“磔刑”。“磔刑”是死刑中的一种,分裂身体致死。

  唐朝:抢谁都同罪未得手也坐牢

  唐朝,对待强盗的态度很是强硬,抢劫不管得手未得手,也不管抢劫了谁,都得受处罚。古中国历来非常重视等级礼法,唐朝也不例外。但为了镇压强盗行为,不惜突破良贱等级制度,对强盗犯加以整治和处罚。

  在以往的法律中,奴婢是视同财产,而不被作为人来看待的。在唐代,强盗犯即使是抢了被视为财产的奴仆,奴仆一样有了良人的“身份”,在对强盗犯的量刑上,是与抢劫杀、伤良人同等的。

编辑:罗闽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