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溥仪妻子曾给予我授权”
作者王庆祥称,自1979年起对李淑贤进行了长达18年的采访。
王庆祥说:“李淑贤向我提供了自己在1962年从火中抢救出的11本溥仪日记。在整理出版过程中,李淑贤曾给予我授权。”
他表示:“日记是我整理的。别人都没见过这些日记,就以为曾经出版过的那些就是溥仪日记本身了。你只能说原本上的日记是溥仪的。书上的日记已经不是他(溥仪)的了,是经过我整理注释的。”
出版方:溥仪妻子去世 版权属作者
天津人民出版社负责宣传的沈会祥昨日告诉记者:“李淑贤去世后没有继承人,按照《著作权法》,合作著作一方去世了,没有继承人,版权由合作者的另一方享有。李淑贤去世了,版权就是王庆祥一个人的。”
沈会祥介绍,王庆祥在整理溥仪日记时,李淑贤曾跟他签过约,注明版权共享。
专家解析
溥仪作品权属未有明确规定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上午表示,《溥仪日记全本》的版权纠纷一事,其性质和此前溥仪自传版权的纠纷都是一样的,情况十分复杂。
张洪波指出,从目前的法律来看,继承权法对没有后人的著作权所有人 (如溥仪),其去世后作品财产归属,并没有详细的说明。
新闻链接
溥仪自传 已引两次纠纷
▲一次纠纷:1987年6月,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发生版权争议
判决:1995年1月2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李淑贤享有该书版权
▲二次纠纷:2007年8月,《我的前半生》要求被认定为无主财产
判决:2007年9月25日起,一年内若该书版权无人认领则收归国有,以后收益归国家
(注:目前为止,尚无人认领)
(来源:法制晚报 文/记者郝洪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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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日记》面世 生动记录末代皇帝生平轨迹
在中国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诞辰一百零三周年之际,一部真实、充分、生动记录溥仪生平轨迹和人生转变的《溥仪日记》,八日在溥仪天津旧居静园与中外读者见面。
《溥仪日记》由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溥仪研究专家王庆祥整理,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集中了爱新觉罗?溥仪现存一生的日记,包括溥仪在北京紫禁城内当“关门皇帝”时期的日记、在天津张园和静园当“寓公”时期的日记、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改造时期的日记等。其中,写于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七年期间的日记内容极为丰富,真实记录了溥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特别是毛泽东、周恩来等人对其的关怀、教育及为其所作的大量具体工作。
据王庆祥介绍,溥仪有每天写日记的习惯。他八岁开始用简短文字记录当天的读书和宫廷生活。最后一篇日记写于去世的前五天,那篇日记简短,但字迹潦草,大部分文字无法辨识。溥仪一生除伪满时期的日记已被他自行焚毁外,其余各历史时期的日记均有存世。
“周恩来总理曾说过‘我们把末代皇帝改造好了,这是世界上的奇迹!’而出版《溥仪日记》则是这一‘世界奇迹’的真实记录。”王庆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