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行之二:平三藩屠杀平民
且不提与康熙尚无关系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只说康熙在平定三藩时,清军对平民的屠杀,从许多记载来看也是相当惊人。这里不必长篇大论,就引两则相关史料也可见一斑。
《清史稿.王骘传》里记载的王骘在康熙的上疏中说“四川祸变相踵,荒烟百里,臣当年运粮行间,满目创痍。自荡平后,修养生息,然计通省户口,仍不过一万八千余丁,不及他省一县之众”[1]
这份上疏是什么时候写的?所谓当年运粮行间是什么,荡平是指什么时候的荡平?这些问题我们继续查一下《清史稿》的原文就知道了。“王骘,字辰岳,山东福山人,……康熙五年,典试广东。历刑部郎中。十九年,出为四川松威道。时征云南,骘督运军粮,覆舟坠马,屡经险阻,师赖以济。”
“时以太和殿工,命采蜀中柟木。骘入觐,疏言:四川祸变相踵……”[2]
可见这份上疏就是在康熙平定三藩之乱以后,所谓“当年运粮行间”,就是指康熙十九年“出为四川松威道。时征云南,骘督运军粮”,那么这个所谓的荡平自然就是指康熙时期清军镇压吴三桂反抗,荡平四川云南了。
荡平之后,“通省户口,仍不过一万八千余丁,不及他省一县之众”,这个时期四川人口的损失,平民的死亡显然和清军是脱不了干系的。
其实不仅是四川,其他相关地区也遭受类似的厄运,比如江西百姓遭受屠戮的数量就不少,康熙十八年,浏阳县知县曹鼎新说“自甲寅吴逆倡乱,……以至王师赫怒,整兵剿洗,玉石难分,老幼死于锋镝,妇子悉为俘囚,白骨遍野,民无噍类”[3]。
这里说的就更明确了“王师赫怒,整兵剿洗,玉石难分”,联系到清军一向有屠杀平民的传统,再加上清朝方面的官员也不会故意抹黑清朝自己,所以这类记载的真实性是没有疑问的。无论以什么理由作为借口,如果一个皇帝手下的军队有大肆屠杀平民的行径,那么这样的皇帝再将其称为仁爱,那也是很不妥当了吧。
暴行之三:文字狱屠戮学者
再来说康熙时期的文字狱,客观的说,康熙制造的文字狱和其他两个清朝皇帝雍正乾隆相比并不算多,但也并非没有,而且有些案件的性质也还是很恶劣的。
比如康熙十九年(1680年)发生的朱方旦案,值得一提。
民国时期的史学大家孟森专门写过一篇《朱方旦案》的文章,其中说
“士大夫谈清代轶事者,往往及朱方旦之名,然首尾不详,但以妖人目之,若王好贤、徐鸿儒之类。此缘专制时代官文书所束缚,又政教不分,学问中禁阏自由思想,动辄以大逆不道戮人。一经遭戮,传者遂加甚其词,印定耳目,无能言其真相者矣。清末如四川井研之廖平,经学臣吴郁生奏参,几罹于法,尚是专制束缚之余习。迹朱方旦之所犯,并无罪名。当时侍讲王鸿绪所参三大罪:一则谈传教信仰,具出世法,略去帝王臣庶之阶级也;二则信徒之多也;三则发明记忆在脑不在心,以为立说新异也。由今观之,前二者皆宗教家面目,而其后一端,所谓新发明之脑力作用,尤为生理之定义,学界之雅言,略以为大罪,则今日之书籍皆当焚禁,学校皆当封毁矣。”
在《清代禁书总述》一书内的《清代文字狱纪略》也有对此案的介绍,不妨简略摘录如下“朱方旦之狱——康熙十九年(1680年),湖广有朱方旦者,自号二眉山人,聚徒横议,撰《中说补》,谓中道在两眉间山根上,……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侍讲王鸿绪得方旦所刻《中质秘书》,指摘其中有诬枉君上,悖逆圣道,蛊惑民心之处,次年二月,九卿议复‘乞正典刑,以维世道’。结果朱方旦被斩,弟子陆光旭、翟凤彩、顾齐宏亦被判为斩监秋后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