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闻>社会观察>>正文

媳妇独占丈夫矿难抚恤金抛下婆婆改嫁他人

  本报安康讯(记者 俞刚) 丈夫死于矿难,妻子在独占40万元抚恤金后,离开年逾七旬的婆婆改嫁他人。当婆婆要求分割抚恤金及生活费,并得到法院支持后,儿媳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最终被判拘留15天,并处罚金1000元。

  年逾七旬的师传秀老人是白河县麻虎乡人,老伴多年前去世,老人一直随儿子吴方明生活。2008年4月26日,吴方明在山西煤矿打工时死于矿难,矿方一次性付给家属40万元抚恤金,安置完后事尚余32万元,被儿媳方某据为己有。随后,方某改嫁。当师传秀提出分割抚恤金时遭到拒绝。2008年5月,老人向白河县法院冷水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抚恤金。经法庭审理,依法判决方某付给师传秀抚恤金及生活费13万元。判决生效后,方某不但未按判决执行,反而将家里财产和办完丧事剩余的30余万元抚恤金进行了转移。2009年1月,师传秀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方某却拒不履行判决。

  之后,白河县法院冷水法庭工作人员先后5次到金融机构查询,并查明方某隐匿30万元存款。鉴于此,白河县法院对方某妨碍执行行为作出拘留15天,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师传秀老人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抚恤金。

编辑:杨芳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