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死者“不顾危险自行入洞”?
被告:都知道有危险不能进入
原告:死者不能预见洞内一氧化碳
原审认定,窑口是否封闭、是否设立了警示标志,都不是死者进入煤窑的正当理由。死者死亡的根本原因是“不顾危险自行入洞”,并不是执法队的爆破行为,爆破行为不具有引发死亡后果的可能性。
昨日庭上,镇政府代理人同样表示,实施爆破后,“当地人都知道不能进入,进入有危险”,可3名死者还是自己扒开窑口,进入了洞内。
死者家属代理律师刘博今辩称,死者死于一氧化碳中毒,而不是松动的土层、碎石,死者并不能预见到洞内有大量的一氧化碳,因此也无法预见到洞内的危险,不可能“不顾危险自行入洞”。
- 庭外
三具尸体尚未火化
昨日,3名死者的近10名家属都赶到了北京。
“两年了,人还躺在冰柜里,停尸费都好几万了,总得有个说法。”死者丁佳志父亲丁杰说,他的儿子死时才17岁,刚经历了一场交通事故,当时正在他的暂住地养伤。
周京宾的女儿现在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她出生时,她的母亲难产死亡,两年前又失去了父亲。“我没上学,爷爷奶奶没钱”,她笑着说。
“孩子太小,什么都不懂,不知道不念书损失有多大。”她的奶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