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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死在看守所 民警称其玩“躲猫猫”撞到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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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下午5时30分左右,李德发忽然接到警方电话,称李乔明“在看守所摔了一跤,情况还是比较严重”,并要求他“赶紧到医院来”。下午6时15分,李德发与小儿子包了辆面包车赶到晋宁县人民医院,却发现儿子“全身是血,头肿得跟蒸开的馒头一样,已经昏迷不醒”,县医院的医生在看过之后,给李乔明下了病危通知书,并告诉李德发,要赶紧转院到昆明,做手术把病人头脑里的淤血拿出来或许有救。

  晚上7时20分,李德发在晋宁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的安排下,与李乔明一起转院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在他们到达医院后,医院再次给李乔明下了病危通知书。

  不治身亡 “重度颅脑损伤”致死

  尽管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然而在医院挣扎4天之后,李乔明还是离开了人世。

  2月12日上午,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记者见到了李乔明的一份简明病例,上面标明李乔明的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

  而李乔明的护理记录表明,李乔明在被送往晋宁县人民医院的时候,属于“尚有轻微意识,颅脑损伤”,而在当晚7时24分被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之后,医生的诊断记录为:“重度颅脑损伤,昏迷不醒,无意识。”

  其实,在接受治疗的几天时间里,李乔明的病情曾一度有过好转。2月11日,在住进医院的第三天上午10时,护士查房时发现李乔明“病情稍有好转,恢复自主意识”,然而到第二天凌晨5时,护士却发现其“病情迅速恶化,深度昏迷伴休克症状”,医生在6时2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23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李乔明走完了他24年的人生路。

  在护理记录上,李乔明的死亡时间是2009年2月12日6时57分,死亡原因为“重度颅脑损伤”。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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